渝商务直机发〔2022〕19号
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
现就2022年7月市商务委系统党支部组织生活作如下安排,供参考。
一、重点学习内容
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2.习近平在四川考察时强调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在新的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人民日报》2022年6月10日)
3.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金融单位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6月18日)
4.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人民日报》2022 年6月19日)
5.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强调 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人民日报》2022年6月23日)
6. 习近平署名文章《把握时代潮流 缔造光明未来—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22 年6月23日)
7. 习近平署名文章《构建高质量伙伴关系 开启金砖合作新征程—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2 年6月24 日)
8. 习近平署名文章《构建高质量伙伴关系 共创全球发展新时代—在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2 年6 月25日)
9. 习近平在湖北武汉考察时强调 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人民日报》2022年6月30日)
10. 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2年7月2日)
11. 习近平署名文章《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2 年7月2 日)
12. 习近平署名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求是》2022 年第12期)
13. 习近平署名文章《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求是》2022 年第13期)
14. 陈敏尔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部署加强六届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工作(《重庆日报》2022年6月2日)
15. 陈敏尔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研究部署当前工作(《重庆日报》2022年6月11日)
16. 陈敏尔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进一步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 “三农”工作(《重庆日报》2022 年6月16日)
17. 陈敏尔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部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庆日报》2022年6月21日)
18. 陈敏尔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上讲话就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奋力书写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庆日报》2022年6月22日)
19. 陈敏尔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研究部署防汛救灾和对外开放工作(《重庆日报》2022年6月25日)
20. 陈敏尔在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推动川渝全方位合作 奋力书写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篇章(《重庆日报》2022年6月26日)
21. 陈敏尔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持续深化各领域协同全方位合作 奋力书写双城经济圈建设新篇章(《重庆日报》2022年6月30日)
22. 陈敏尔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重庆日报》2022年7月2日)
23.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专题学习会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新作为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重庆日报》2022年7月2日)
24. 《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第二部分:悟思想,感悟真理伟力
25.《百年大党面对面》
二、工作要求
1. 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学习。按照中央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部署要求,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每年要组织1次《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学习交流。尚未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学习的党支部,要在7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1次《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学习交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对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 持续抓好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要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组织生活、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等形式广泛深入学习,确保用心学进去、用情讲出来、用力做起来。
3. 组织收看学习优秀共产党员事迹。近期,《新闻联播》、 《焦点访谈》等栏目正播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请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要及时关注播出时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收看学习,着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4. 做好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统计工作。委领导所在支部将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按附件3格式要求填写,并于次月5日18:00前将统计表报送至机关党办(联系人:黄刚,联系电话:62662856,邮箱:huanggang@cqcoc.com)。
附件:1.6月(2季度)组织生活完成情况.docx
中共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