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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3-03-20
信件标题
请问3月1日-19日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的人就不能享受补贴吗?
来信内容
本人支援重庆经济,于3月15日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可今天发现商务委出了文件,20日后购买的可以补贴,为什么就不给1-20日之前的人补贴呢????搞到现在我又没享受到置换补贴,又没有新车购买补贴。这对我们拿着真金白银支持的人是不是不公平。本人要求差几天购买的人也可以享受补贴,这才能对你们这种经常改来改去政策的弥补。
答复意见
周女士/先生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我委于3月20日发布的《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优化实施乘用车置换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http://sww.cq.gov.cn/zwgk_247/zfxxgkml/tzgg/202303/t20230320_11787486.html)中明确写道: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3月19日24时期间购车的,仍按《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渝商务〔2023〕49号)规定执行,按照“先购先补”的原则予以支持,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即您依然可以按照“置换补贴”政策提交补贴申请。您可以点击链接查看并提交申请(http://sww.cq.gov.cn/ztzl_247/glqcgxhdxf/zcwj_346156/202303/t20230301_11688582.html)。
答复单位
市商务委
附件
暂无附件
答复日期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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