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日期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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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个人卖出持有不到一年二手车的限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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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市商务委的工作人员您好,我想咨询关于个人卖出持有不到一年的二手车的具体限制条件。
1、数量不超过2台,否则会限制过户。时间周期是多久,是1个自然年内不能超过2台,还是第一台交易日起一年内,或者是终生限制。
2、解除限制的条件或方式:比如出现了第三次交易锁定时,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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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
您好!
《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第(六)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上述规定明确,是以一个自然年为单位,如被锁定,下一个自然年自然就解除了。
如您还有其它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以下工作人员:谭老师 023-67787709;张老师 023-63636981;苟老师023-63025560 ;杨老师023-63025560 。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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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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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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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日期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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