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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重庆25条举措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

日期:2020-06-18

近日,重庆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是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又一重要举措。

618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王子豪


发布人:

张智奎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付嘉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为何要出台该《措施》?

张智奎介绍,重庆作为我国中西部唯一直辖市,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是外商投资的热土,外商投资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目前,重庆累计引进外商投资超千亿美元、落户世界500强企业293家,全市6千余家外商投资市场主体贡献了全市1/2以上的进出口总值、1/10以上的就业人口和税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经济全球化形态,但没有改变全球化发展大势。面对疫情带来的新形势、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强调“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外开放。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领导小组会议和外贸外资企业发展座谈会,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

“现在,出台实施《措施》,是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大势、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支撑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回应外资企业所盼所想的务实举措,顺时应势、正当其时,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投资信心,推动重庆加快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张智奎说。

5部分25项举措

有这些亮点

张智奎介绍,《措施》由5个部分25条措施组成,包括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大投资促进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强化组织保障等内容。


张智奎介绍有关情况王子豪


“在《措施》制定过程中,我们注重对标对表,强化对《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等国家要求的细化落实;注重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我市利用外资工作和外资企业关心的问题;注重改革创新,从制度端发力,结合重庆实际提出了15项个性化举措;注重长短结合,既考虑当前需要,又为长远发展指明方向、奠定基础。”张智奎称,从具体措施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①优化营商环境有新举措。《措施》紧扣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要求,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放管服”改革,积极在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工程建设审批、连锁企业审核登记、跨境融资等方面出新招、出实招,提出了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支持跨国品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在实行“申请人承诺制”后集中办理注册登记,对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外资项目不再开展施工图审查而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终身负责制,以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等一系列创新性政策,进一步提升了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增强外商在渝发展的信心。

②推动投资促进有新思路。《措施》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促进活动、项目落地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创新力度。如建设“行政服务管家”队伍;建立外商投资服务清单制度;创新招商考核激励机制,鼓励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招商机构引进外资项目,各区县(开发区)可给予一定奖励,预留了政策空间;建立市领导与重要外国商协会、境外跨国公司及在渝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机制等,强化了外商投资促进的制度性安排。

③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有新作为。《措施》积极回应外国投资者的合理关切,在外商投资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知识产权保护、参与标准制定和政府采购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建立健全“一口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强化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以及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要作用,强化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总队(市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心)职能职责,加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侦办力度,支持外资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外资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有力有效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确保外资享受公平待遇。

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

让外商投资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国际商报记者提问王子豪


国际商报:平等待遇是外商企业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请问我们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当中有哪些相关的政策?

张智奎: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内外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在《若干措施》中也得到体现,有5条政策措施进行了保障。在政策适用方面,《措施》强调内外资企业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依法享受同等待遇。

在标准制定方面,《措施》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强化标准制定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在政府采购方面,《措施》要求各单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歧视待遇,企业发现政府采购中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与歧视性采购条件或行为的,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疑甚至投诉,相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或处理决定。此外,在强化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措施》也对内外资平等待遇进行了强调。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香港商报记者提问王子豪


香港商报:第一,在目前疫情还是比较严峻的情况下,重庆在吸引外资方面面临着哪些困难?有什么样的举措?第二个问题,在投资准入方面,我们这次的措施有什么样的亮点,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能够为外商投资企业解决什么样的难题呢?


付嘉康回答记者提问王子豪


付嘉康:关于第一个问题,受疫情影响,目前的主要困难是人员往来和国际物流受阻,招商引资受限。

我们下一步的打算是:

①要扩领域,把握国家深化金融等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的契机,邀请更多外国投资者来渝投资。

②要转方式,推动绿地投资向并购重组转变;推动境外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做更多的尝试。

③要增渠道,围绕支柱产业一手抓好研发创新,一手抓好补链强链。

④用好平台,充分发挥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和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的创新功能,积极向国家争取试点。

关于第二个问题,在外资准入准营方面措施的亮点,《措施》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放管服”改革,在外商投资准入、准营方面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力求让外商投资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在规划用地审批方面,《措施》大胆创新改革,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增加了全面探索推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等“多审合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多证合一”;规划竣工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消防核实测量等“多测合一”;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管理等“多验合一”等举措,进一步简化了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在工程建设审批方面,《措施》规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外资项目不再开展施工图审查,而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终身负责制,从事前审批转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外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新开门店,特别是实现快速开店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后疫情时期将有助于企业减轻负担、恢复发展。

在审核登记程序方面,《措施》及时回应了肯德基、沁园等外商投资企业诉求,相关部门大胆改革、靠前服务,提出推行跨国品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简化品牌连锁企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办理程序,支持其集中办理注册登记,打通了企业报件材料多、审批时间长、人工成本高等痛点堵点。

在支持跨境资本投资便利方面,《措施》进一步简化了银行端外商直接投资业务操作,将只在自贸试验区内适用的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拓展到了全市,极大方便了外商投资。



新华网记者提问王子豪


新华网:《措施》提出加强“行政服务管家”队伍建设,能否对“行政服务管家”及其工作职责进行解读?

付嘉康:“行政服务管家”是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从商务(外资)主管部门、招商投资促进部门、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选派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投资者服务的相关责任人员。“行政服务管家”的主要工作责任是当好“四员”,即政策宣传员、项目推进员、问题协调员、信息沟通员。

当好政策宣传员:“行政服务管家”要主动联系对接服务对象,及时传达国家、市、区(县)出台的各类政策,积极向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

当好项目推进员:“行政服务管家”要为在谈外资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外国投资者衔接投资考察、贸易洽谈等事项,帮助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当好问题协调员:“行政服务管家”要及时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在项目落地、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变更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接待服务对象的投诉。

当好信息沟通员:“行政服务管家”要加强与服务对象联系,邀请服务对象参加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举办的座谈会、交流会(恳谈会)等行业交流活动,积极宣传介绍本区县(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投资机会,了解服务对象生产经营、增资扩股、未来打算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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