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委等6部门《关于优化升级调整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225号),对2024年5月21日以来已按原标准享受过政策补贴的申报对象,按新补贴标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的6%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3000元、不超过1.2万元予以补贴)予以补齐发放。
现将拟按照新补贴标准补齐发放的第一、二、三批消费者相关信息作如下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致电023-63636967进行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符合2024年重庆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条件人员名单(补发第一、二、三批)
重庆市商务信息和数据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