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委《关于优化调整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339号),对2024年5月21日以来已按原标准享受过政策补贴的申报对象,按新补贴标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7%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3000元、不高于1.9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6%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2000元、不高于1.6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予以补齐发放。
现将拟按照新补贴标准补齐发放的第八、九批消费者(10月28至11月10日审核通过,共计9668名,涉及补发资金2414.97万元)相关信息作如下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致电023-63636967进行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符合2024年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政策条件人员名单(补发第八、九批).pdf
重庆市商务信息和数据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