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党建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 政策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9-12-30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9〕309号),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集聚国际消费资源,提升国际消费服务,打造国际消费环境,激发国际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将我市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制度保障、政策供给、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消费供需优化升级。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促进商业与工业、旅游、文化、体育、金融等产业融合,促进线上线下、内外贸融合,以创新激发消费升级新动能、促进新发展。

对标国际,特色发展。对标国际一流消费城市,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产业特色,打造国际标准、重庆特色的消费城市。

品质提升,引领消费。大力发展品牌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服务,优化大众消费、品质消费、高端消费供给,更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三)工作目标。

加快建设国际购物名城、国际美食名城、国际会展名城、国际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到2022年,总消费年均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1万亿元,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3万亿元,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国际消费集聚区打造工程。

1.打造国际消费核心区。统筹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促进解放碑、江北嘴、弹子石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建筑品质、城市景观和夜景灯饰艺术效果,优化配套功能和商业业态,加快国际品牌、高端产业等要素资源集聚融合,打造重庆山水人文艺术地标性景观、“夜重庆”休闲文化艺术走廊,构建国际消费核心区。

2.打造国际消费商圈。加快推进解放碑等步行街改造提升,推进观音桥、南坪、三峡广场、杨家坪等成熟商圈提档升级,加快大坪、嘉州、金州、保税港等新兴商圈扩容升级,打造场景化、智能化、国际化的高品质步行街和城市核心商圈。

3.打造特色商业名街名镇。以推进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和历史文化街区恢复重建为契机,加快较场口、磁器口、九街、南滨路等特色商业街、夜市改造提升。深入挖掘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历史文化和产业特色,打造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商业名镇。

(二)实施国际消费品牌集聚工程。

4.打造国际品牌首选地。大力引进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和连锁店,鼓励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渝首发新品。在解放碑、朝天门等地承接国际品牌首发、首秀活动。支持世界500强等企业在渝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产品定制中心、采购结算中心、仓储物流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展示交易中心,拓展高端消费服务功能。

5.打造世界消费品超市。加快布局进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做大做强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智能货物集散中心。发展O2O体验店,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园区建设。积极打造“国货精品”重要展示窗口。

(三)实施“渝货精品”培育工程。

6.传承振兴老字号。支持传统工艺传承和保护,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教学基地,设立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室。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提升老技艺,提升经营效益。鼓励老字号企业参展参会,申报“重庆老字号”“中华老字号”。

7.培育“重庆造”品牌。聚焦特色产业,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8.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价值。加快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推进石雕、版画等传统工艺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实施特色服务消费提升工程。

9.提升特色文旅消费。挖掘重庆特色文化,培育一批文旅精品景区和旅游演艺、特色节会。规划建设长江游轮游艇码头,创新发展“水上巴士”观光快船,发展旅游客运专线、包机业务。推动旅游观光巴士跨区域线网建设。拓展文旅消费信贷业务。引进高端酒店集团和酒店管理品牌,发展精品商务连锁酒店、文化主题酒店。推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文化消费示范城市,举办“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

10.提升特色餐饮消费。加强特色美食文化宣传推广,完善特色美食标准体系,提升“重庆火锅”“渝菜”“重庆小面”等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深入挖掘各区县美食文化,打造特色美食之乡;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特色美食,打造国际美食名城。

11.提升特色体育消费。鼓励创建体育旅游示范区,开发沿江、沿山的体育休闲运动线路和体育旅游项目。推广登山、攀岩等山地运动,发展游泳、漂流等水上运动,培育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林地运动,建设全国户外运动首选目的地。推进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商业文化配套,打造城市体育嘉年华。

12.提升特色康养消费。加强武陵山脉、七曜山系等森林康养基地规划建设,推动江津、石柱等区县康养产业发展。加快康养胜地标准化建设,打造森林康养特色品牌。因地制宜发展医养结合型康养产业,引进国际健康保险机构,提升保健服务能力。

13.提升特色教育消费。加快发展多形式教育培训服务,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引导社会力量按照规范要求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托幼机构。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非学制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14.提升特色家政服务消费。支持家政企业设置服务网点,建设实训基地,培育家政服务品牌。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家政服务业培训提升行动,加快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便利化、品质化发展。

(五)实施国际消费融合创新工程。

15.推进零售业创新转型。支持购物中心、商场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优化消费场景。加强产业联动、线上线下互动、内外贸易融合,发展智慧零售、无人零售,打造智慧商场、绿色商场。引进和培育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便利消费。

16.推进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鼓励商品市场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完善数字化交易配套服务设施,创新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应用,强化配套功能,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转型。

17.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高效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

(六)实施国际会展提升工程。

18.培育引进国际展会。提升智博会、西洽会、西旅会等现有展会规模和层级,引进国际展览业协会(UFI)会员大会等国际性展会活动,积极申办糖酒、药品等重点行业全国大型巡回品牌展会,扩大展会对消费的带动力。

19.积极承办国际赛事。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和国家体育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提升重庆国际马拉松、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等赛事影响力。积极引进世界高水平体育赛事及赛前系列训练赛、巡回赛、热身赛和邀请赛。加快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顶级赛事。

20.打造特色消费节庆活动。联动国际组织等专业机构,提升夜市文化节、火锅美食文化节等特色活动,支持举办时装周、电影节等活动,支持区县、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七)实施国际消费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21.完善国际化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开展服务质量地方标准制订修订工作,鼓励制定、宣传、实施符合国际惯例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22.打造国际化服务品牌。完善服务评价体系,开展服务质量达标创建活动,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优质服务企业名录库”,支持评选发布优质服务企业、优质服务店铺等各类榜单。

23.培养国际化服务人才。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鼓励校企联合办学,支持举办服务技能大赛,构建完善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加强服务标准、外语、国际礼仪等教育培训,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

(八)实施国际消费环境优化工程。

24.优化城市国际化功能。打造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园林城市。深化铁公水空融合,实现主要景区、商圈、商业综合体与交通站点之间的无缝接驳换乘。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主要消费场所光纤宽带、无线网络全覆盖。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厕所、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公共停车智能服务系统建设。加快公共场所国际化引导标识和便利化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推出多语种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国际化结算和货币兑换平台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离境退税定点商店,打造离境退税示范街。统筹规划建设国际酒店、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满足外籍人士在渝工作、生活消费需求。

25.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优化商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适当放宽展销活动、商品促销临时户外广告的限制;加快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推进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处理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境内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九)实施国际交流合作深化工程。

26.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积极开展国际友好城市交往,加强与国际消费城市的交流和互动。依托现有对外交流平台,承接国家对外交流活动,争取一批国家来渝设立领事馆或商务机构,促进交流合作。实施“留学重庆计划”,深化“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支持引进名校师资来渝开展教学和科研合作,吸引各类人才来渝留学、创业就业。

27.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建立常态化合作关系,利用港澳资源增强我市对外开放的集聚力和带动力。拓展与香港在国际物流、总部贸易、金融服务等方面合作,推进与澳门在美食、金融、会展、旅游等互补性产业方面开展对接。鼓励我市与港澳地区企业共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依托“重庆·台湾周”等活动邀请台商来渝考察投资,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28.深化省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交流合作,全面推进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协同联动发展,健全协同开放发展机制,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产业创新协同发展。

(十)实施国际消费营销推广工程。

29.实施“重庆消费”全球推广活动。借助智博会、西洽会等平台,开展“重庆消费”全球营销推广。将“重庆消费”概念充分融入《重庆概览》、重庆形象宣传片等对外宣传中,融入重庆文旅品牌推广宣传中,不断扩大“重庆消费”的全球影响力。

30.加强城市整体营销推广。健全对外宣传和城市形象推广机制,加快“爱重庆”英文推广平台建设,办好“感知重庆”海外行等活动,借助重庆国际交流活动及平台传播“重庆消费”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需要和任务分工(见附件),研究制定本区县、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引导。探索建立反映消费市场总规模的指标体系、监测机制,提高市场调控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商业设施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用好用活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用好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和建设资金,加大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点品牌和重点企业的支持。

(三)开展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在规划建设、制度保障、政策供给等方面先行先试,培育建设国际消费示范商街、商圈,打造国际消费示范区县,引领带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四)坚持合力推进。市商务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附件:重庆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点任务分解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方头条号

政务新媒体

商务投诉热线

重庆市商务委办公室

重庆市商务委行政服务大厅

公平竞争审查投诉热线

热线电话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