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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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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都市区各区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



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 号)精神,进一步推动重庆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商务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营造开放包容的合作环境,激活创新引领的合作动能,开创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坚持改革先行、开放先行、创新先行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扩大重庆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构建更高层次开放合作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重点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开放路径、促进机制、政策体系、监管制度、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服务贸易发展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扩大开放。围绕新兴服务业开放进行压力测试,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突出试点作为服务领域开放平台的战略定位,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

——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服务贸易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贸易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形成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

(三)发展目标。

通过全面深化试点,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产业深度融合、集群发展,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高质量步伐加快,试点地区先发优势更加突出,建成全国重要的服务贸易基地,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贸易品牌企业。推动服务贸易向高技术、新业态方向创新发展。到 2023 年,服务贸易额突破 1000 亿元(商务部统计口径),年均增长 10%以上;数字贸易、金融、服务外包、技术贸易、专业服务、保税维修等新兴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 12%以上,占比达到 65%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提升政府效能,完善适应高水平开放的管理体制。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重庆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各部门服务贸易政策,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制度支撑。建立市、区联动的服务贸易发展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探索服务贸易工作考核路径与模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内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推进联动合作。探索有利于科学统计、完善政策、优化监管的信息共享机制。将技术贸易管理事项和服务出口退税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实施无纸化受理方式,推动“单一窗口”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环节拓展。

(二)发挥比较优势,扩大重点领域对外开放。

围绕重庆市“一基地一枢纽四中心”建设,推动相关领域逐步放宽和取消对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风险防范机制,构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扩大开放基本框架,打造内陆现代服务业发展先行区。金融服务领域,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提升跨境结算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积极争取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互联网和信息服务领域,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探索开展数字服务贸易。物流运输服务领域,深入推进陆上贸易规则探索,创新多式联运服务规则,积极推进航权开放。科学技术服务领域,抓好科技成果转化,拓宽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文化旅游服务领域,推进演出经纪机构、电影后期制作等领域开放,推进旅游行业对外开放。专业服务领域,推动教育医疗法律等领域对外开放,提高商务服务水平。

(三)围绕减少“边境上”和“边境后”壁垒,探索提升便利化水平。

树立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理念,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便利资金、人员、货物、信息等要素跨境流动。推进资金流动便利化。持续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服务贸易中的使用,支持试点地区率先建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服务体系,为跨境贸易提供人民币融资服务,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推进人员流动便利化。对紧缺急需外籍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停居留政策。推动在 CEPA 和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国际职业资格互认。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数字平台和数字贸易,为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人员交流提供快捷顺畅的技术性替代解决方案。推进货物流动便利化。扩大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范围,扩大铁路运邮规模及辐射范围。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集装箱共享分拨体系,探索海运集装箱和铁路集装箱的共享和调拨规则。与新加坡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试点,并逐步扩大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推进信息流动便利化。探索构建以数据分级分类规则、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规则、数据保护能力认证规则、数据跨境交易规则和数据沙盒监管机制为主体的数字经济规则体系,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四)聚焦产业优势,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

努力形成有助于服务贸易业态创新的多元化、高效能、可持续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服务“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构建,积极引进人工智能产业研发、制造、检测、应用中心。积极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境内外检测、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支持探索境内境外交叉的“X 型”保税维修模式,积极探索开展飞机零部件、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入境维修和再制造。对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自用机器设备、研发检测所需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支持综合保税区加工制造类企业智能化改造,鼓励制造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配套研发、结算中心,加快形成“研发+制造+结算”全价值链条。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深入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网络、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智造重镇”;加快构建“云联数算用”全要素集群,积极拓展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旅游和智慧社区等公共服务,建设“智慧名城”。创新发展跨境电商服务。积极争取跨境电商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试点,扩大跨境电商正面商品清单品类,增加抗癌药、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宠物药品、宠物疫苗等品类进口。创新有利于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平台和跨境电商发展的进出境监管服务模式,进一步做好跨境电子商务 B2B 出口试点。

(五)激发市场活力,探索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发挥交流合作平台作用。依托“智博会”“西洽会”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6 天+365 天”服务贸易交易促进平台,吸引国际知名服务贸易企业来渝开展项目合作,搭建对外推介、展示和沟通渠道,积极引进先进服务、技术、标准和管理经验,充分放大展会平台的带动效应和溢出效应。实施服务贸易示范企业和重点企业培育计划。聚焦技术、文化、国际物流、服务外包、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分别培育一批“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的服务贸易品牌企业,重点给予平台建设、融资、项目、市场、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打造“中国服务”国家品牌的重庆样板。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发挥境外服务中心作用,探索建设一批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支持本土制造业龙头企业“走出去”,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推广基地等创新载体和国际产业合作展示中心。强化法制保障作用。加快推进设立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体系。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开展诉调对接试点,实现诉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构建纠纷解决“一站式平台”。探索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试点地区开展仲裁业务。

(六)围绕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完善优化政策体系。

适应服务贸易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建立系统性、机制化、全覆盖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税收政策。落实跨境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完善财政政策。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中央支持资金,市区两级财政配套安排服务贸易支持资金,保障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进口国内急需的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新兴服务。拓展金融政策。积极对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培育服务贸易新业态。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融资,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大力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建立科技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制度,开展科创企业专利保险试点。大力发展进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和融资租赁等业务。拓展服务贸易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

(七)围绕监管效能提升,完善监管模式。

优化行业监管。建立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的监管服务平台,聚焦旅游、运输、金融、教育、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行业管理、用户认证、行为审计等管理措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施严格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服务行业领域诚信管理,建立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对守法诚信主体“少检查、不打扰”,对违法失信主体“密检查、强监管”。进一步推进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衔接,依法依规进行失信惩戒。

(八)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全面探索健全统计体系。

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建立以 BOP 跨境交付数据为主,旅游、教育等境外消费和商业存在数据为辅的统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劳务输入输出等数据,探索开展中医药跨境服务消费统计,开展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发布行业年度发展报告。强化统计合力。建立商务、金融、税务、海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共同组成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建立统计监测数据核查、退回和通报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逐步开展市区两级重点联系企业数据直报工作。

三、区域布局

按照集群发展、产城融合、良性互动的原则,推动试点地区因地制宜、错位发展、有序竞争。

(一)以主城“一核”为载体建设国家级现代服务经济中心。重点建设内环高端综合服务集聚区、两江新区新兴服务集聚区、西部槽谷科技创新服务走廊、沿江特色服务功能带,以内环快速公路以内区域、两江新区和西部槽谷为主打造若干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强化高端要素、现代服务、科技创新、国际消费、人才支撑等辐射功能,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提高服务经济外向度,打造国家物流枢纽、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国家数字经济先行区、内陆国际会展名城、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国际旅游名城、区域文化中心和医疗中心,在全市率先建立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围绕主城区都市圈“环线”建设区域性现代服务经济中心。沿三环高速公路、铁路环线重点布局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基地,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提供服务支撑。推动长寿、江津、合川、璧山加快融入主城发展,分担物流、贸易、金融后台、健康养老服务功能。支持涪陵—长寿联动发展,打造全市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金融商务中心。推动永川—大足—荣昌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科技信息、工业设计、服务外包、健康养老、职业教育服务,打造全市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支持长寿、合川、綦江、铜梁、潼南等工业基础较好的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向产业链上下游两端延伸。支持农产品优势区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服务。支持万盛、南川、大足等地培育发展一批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特色服务业基地和园区,打造一批精品景区和旅游线路,提升区域生活服务品质。

四、重点领域

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服务业发展方向,培育发展金融、国际物流、科技研发与设计、文化旅游等特色鲜明、配套完善、带动性强的服务贸易,通过扩大开放,优化整合、信息化提升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其发展质量;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专业服务、医疗大健康等新兴服务贸易,依托高新技术,通过服务业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催生新产业、创造新需求,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力求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

(一)金融服务。落实国家战略布局,促进金融更好服务陆海新通道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内陆国际金融中心。深化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合作,扩大金融合作领域,增强区域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中新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推动设立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提供权威专业化认证与标准化服务。持续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服务贸易中的使用,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将更高水平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范围由自贸试验区扩大到试点地区。构建适应高水平开放和重庆特点的账户体系,争取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和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

(二)国际物流。构建集通道、枢纽、网络、平台于一体的物流运行体系,提升各物流空间协同和联动发展能力,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合理布局物流枢纽网络,发展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供应链物流、智能物流和枢纽经济。全方位拓展出海出境大通道体系,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充分发挥中欧班列(渝新欧)战略通道作用,高标准建设铁路运输干线网络。探索建立中欧班列(成渝)定价协商合作联盟或股份合作模式,支持实施量价挂钩、灵活浮动的梯度运价。支持中欧班列(渝新欧)建设邮件快件进出口运输常态化规模化通道;依托中欧班列(渝新欧)开展快件进出境业务试行推广,探索推进打造铁路运输国际快件中心;支持机场增加邮件快件进出口新通道。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集装箱共享调拨体系,研究制定海运、铁路、公路集装箱的共享和调拨规则。

(三)科技研发与设计。布局建设高水平研发服务集聚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成渝合作共建西部科学城,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协同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创建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持续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实施“设计+”工程,重点发展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建筑设计、动漫设计等,引导国际知名设计机构落户我市。培育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市级工业设计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推动建筑设计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发展,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

(四)文化旅游。推动文化产业传承创新,打造重庆旅游业发展升级版,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数字文化、影视动漫、音乐等新兴产业,推动文化文博、非遗传承、工艺美术等领域产业化培育,大力推动巴渝文艺原创生产、影视基地和演艺集群建设,创建国家级文化出口基地,推动文化服务“走出去”。以旅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融合发展为主线,突出“三峡、山城、人文、温泉、乡村”五大主题,打造主题旅游项目集群,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投资旅游商品和设施。

(五)数字贸易。深入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 网络、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挥重庆制造业优势,着力壮大“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战略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云联数算用”全要素集群,大力实施上线上云、互联互通、数据治理、算能提升、融合应用等重大引领工程,积极拓展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和智慧社区等公共服务,力争成为全国知名、具有鲜明特色的创新引领性的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示范城市,步入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第一方阵前列。积极创建国家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六)与保税相关的研发检测维修服务和节能环保服务。发展保税研发业务,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保税研发,鼓励已设立保税研发账册的企业扩大研发规模,打造研发设计中心,推动加工制造升级扩容。发展保税检测维修,打造检测维修中心。探索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保税电子设备等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加快推进建设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建设重庆高新区金凤检验检测产业园、两江新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引导节能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由设备制造商向综合节能服务提供商转变,鼓励创新发展模式,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

(七)专业服务。大力引进国际顶尖智库、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着力发展法律、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以及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产权交易、信用评估等专业咨询服务,鼓励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向综合型、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引导一般性中介服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以中央商务区化龙桥国际商务区、两江国际商务区为重点,打造高端专业服务集群区。

(八)医疗大健康服务。持续推进重庆进口医药分拨基地建设,加快构建重庆市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检验功能,建设食品、药品检测基地。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试点。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黄连等中药材的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认证及出口基地建设。以打造西部健康服务领先城市为目标,着力推动医疗服务、养老养生、健康体育等行业突破发展,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兴办高水平医疗机构,引进国际高端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发展治未病、康复等多元化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重庆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统筹全市服务贸易产业、金融、科技、人才、财税等方面政策资源,创新支持方式,提高政策绩效;切实协调解决全面深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加快推进全面深化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试点地区政府年度考核和市级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季度督查、年度考核和专项评估。有关试点举措涉及调整实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在依照法定程序取得授权后实施。

(二)强化人才支撑。各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从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相关领域人员的国际交流、合作、培训。实施更加开放的引才引智制度,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完善国际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高端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靶向引进机制。支持数字经济用人单位申报“重庆英才计划”“鸿雁计划”等人才政策。对经认定的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

(三)做好宣传总结。完善工作简报制度,建立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有关单位和市场主体在制度、政策、业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经验,推进信息共享。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会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认知、认可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服务贸易创新案例的梳理、总结和宣传,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做好复制、推广工作。

附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分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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