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汽车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商务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全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消费已由增量市场时代逐步步入增量与存量并重的时代,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市场空间巨大。国家层面顺应市场消费趋势,将引导和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作为当前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内容,正采取综合措施,积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大力推动消费由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4〕58号)的整体安排部署,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等7部委于2024年4月24日跟进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申报审核及发放、补贴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给予了具体明确,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为切实抓好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具体落实,积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我委迅疾行动、认真研究,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于五一节前及时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104号),全面启动了政策实施工作,确保该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二、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104号),从五个方面对政策实施予以了细化规定:
(一)补贴适用时间。从2024年4月24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历时8个月。
(二)补贴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的消费者:一是个人消费者;二是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具体指在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报废旧车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三是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四是报废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五是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每报废注销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鼓励消费者“早报废、早补贴”。
(四)申报补贴渠道及材料要求。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以下四项申报材料:一是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二是填报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三是填报报废汽车信息,需填写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四是填报购置新车信息,需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以上申报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五)申报审核及兑付程序。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二是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将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三是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三、政策实施的注意事项
主要涉及六个方面:一是各区县(自治县)商务、财政、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公安、生态环境、税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确保该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更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期间,市商务委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电话咨询热线:023—63636981、023—62669583,方便消费者咨询时拨打使用。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三是该政策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市商务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消费趋势特点,体现政策促进成效。四是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后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没有补贴,以强化鼓励绿色消费的政策导向。五是针对报废汽车回收地、报废汽车登记地、新车发票开具地、新车注册登记地等可能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实际,根据国家统一操作程序,规定由新车发票开具地受理并发放政策补贴,相关信息由相关涉及地分头负责审核,最终审核通过后再按程序汇总信息、确定金额、提出建议、审核同意、拨付补贴,因此,这部分车辆完成审核以及发放补贴的具体时限不完全确定。六是提交申报材料中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开具方为有效。
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为有效发挥政策撬动作用,放大补贴政策效应,市商务委将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百姓受益”的原则,广泛动员汽车经销商、汽车厂家、银行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和各区县跟进出台配套举措,营造浓厚氛围,合力促进汽车消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在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协调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提供首付2成、长达5年、低利率的分期购车服务;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汽车生产商、经销商钜惠叠加,联动出台配套资金补贴、优惠打折等优惠政策,惠及广大消费者;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因地施策,配套出台鼓励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持续扩大汽车消费。
广大市民朋友们,汽车补贴让利政策实施已经全面拉开了帷幕,当前正是报废更换新车的最佳时机,请有意愿购车的朋友抢抓政策机遇,走出家门乐购心仪汽车,提升品质生活,“爱尚重庆、乐享消费”。
附件:1. 《关于推进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104号)
2. 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问答
附件1
关于推进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
补贴政策的通知
(渝商务〔2024〕104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财政、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公安、生态环境、税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好《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政策措施,积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贴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贴适用时间。
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
(二)补贴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1.个人消费者。
2.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指在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报废旧车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4.报废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
5.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2.每报废注销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鼓励消费者“早报废早补贴”。
二、申报补贴渠道和材料
(一)申报补贴渠道。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填报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填报报废汽车信息,需填写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填报购置新车信息,需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三、申报补贴程序
(一)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二)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将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
(三)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四、配套支持政策
(一)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协调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提供首付2成、长达5年、低利率的分期购车服务。
(二)鼓励有条件的汽车生产商、经销商钜惠叠加,联动出台配套资金补贴、优惠打折等优惠政策,惠及广大消费者。
(三)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因地施策,配套出台鼓励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持续扩大汽车消费。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商务、财政、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公安、生态环境、税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确保该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更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市商务委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电话咨询热线:023—63636981,023—62669583。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该项政策措施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市商务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消费趋势特点,体现政策促进成效。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2
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问答
一、政策实施时间、补贴范围及标准
1.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
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0时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2.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
政策实施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
3.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新车和旧车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是的,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
4.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是否包含单位用车?
不含单位用车,此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
5.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是否包含商用车?
不含商用车,此次补贴只针对乘用车。
6.《细则》所称乘用车如何定义?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
7.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
8.《细则》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如何定义?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燃油乘用车或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9.《细则》所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如何定义?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是指发动机排量≤2.0升,燃料种类为汽油、柴油或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10.《细则》所称新能源乘用车如何定义?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依据《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
二、申请条件、途径及办理流程
11.申请补贴资金有哪些要求?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2)申请人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4)申请人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
(6)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完成开具。
12.上述旧车和新车证件开具时间以什么为准?
(1)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
(2)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3)新车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新车注册日期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13.通过什么途径申请补贴?
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主要途径有两个:
(1)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14.怎么知道补贴受理地是哪里?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
15.补贴是直接抵扣购车款还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发放现金补贴。车主完成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手续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补贴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各地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6.申请补贴资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若有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具体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期限内,将上述材料上传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经地方商务、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审核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17.旧车应该交售给谁?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旧车车主需要将报废旧车交售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可通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地方电话咨询热线、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等方式查询。
18.报废旧车都有哪些流程?
旧车车主将报废旧车交给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机动车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车主。
19.谁负责审核补贴申请和发放补贴资金?
各地有关部门负责审核补贴申请和发放补贴资金。根据《细则》,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再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20.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各地设立的汽车以旧换新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