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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1-00885 [ 发文字号 ] 渝府发〔2021〕24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1-00885
[ 发文字号 ] 渝府发〔2021〕24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发〔2021〕2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1年9月

   

第一篇全面开创重庆对外开放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二章面临环境

第三章指导思想

第四章发展目标

第二篇拓展开放通道体系

第五章提升通道互联互通水平

第一节做大做强西部陆海新通道

第二节拓展中欧班列(成渝)号功能和网络体系

第三节优化畅通东向开放通道

第四节挖掘渝满俄国际铁路班列潜能

第六章增强国际要素集散功能

第一节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

第二节强化国际航空枢纽功能

第三节建设国际信息枢纽

第三篇完善开放平台体系

第七章统筹开放平台发展

第一节优化开放平台布局

第二节促进开放平台错位协同发展

第八章提升战略平台开放能级

第一节高标准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第二节创新推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第三节推动两江新区高水平开发开放

第四节加快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

第九章推动园区平台、功能平台、活动平台提档升级

第一节推动园区平台做高做新

第二节推动功能平台做特做活

第三节推动活动平台做精做实

第四篇构建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体系

第十章全面扩大产业开放

第一节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

第二节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

第三节推动农业领域开放合作

第十一章繁荣内陆通道经济

第一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

第二节完善通道经济产业体系

第十二章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第一节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第二节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

第三节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

第十三章优化升级货物贸易

第一节做强一般贸易

第二节做稳加工贸易

第三节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第四节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

第十四章培育壮大外向型市场主体

第一节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第二节壮大优强贸易企业

第三节有序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

第十五章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第一节推动外贸外资外经联动发展

第二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

第五篇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第十六章深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第一节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第二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节探索建立公平竞争规则

第四节加快推进标准衔接

第十七章创新引领国际经贸新规则

第一节持续探索陆上贸易规则

第二节创新探索数字贸易规则

第三节探索建立离岸贸易支持政策体系

第六篇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第十八章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

第一节拓展国际交往朋友圈

第二节深化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第十九章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第一节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

第二节提升国际化消费品质

第三节营造国际化消费环境

第二十章提升国际化生活服务功能

第一节推进国际化生活服务设施建设

第二节提升便利化生活服务水平

第二十一章优化涉外营商环境

第一节优化涉外政务服务

第二节提升涉外法治水平

第七篇推动区域协同开放

第二十二章优化全市开放空间布局

第一节提升主城都市区开放能级

第二节提高“两群”开放水平

第二十三章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开放协作

第一节建立完善协同开放体制机制

第二节推动重大事项合作共建

第二十四章强化国内国际开放合作

第一节加强国内重点区域联动开放

第二节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第八篇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章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章项目保障

第二十七章政策支持

第二十八章人才保障

第二十九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十章风险防控



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重庆全方位开放发展,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积极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篇  全面开创重庆对外开放新局面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开发开放战略,推进开放通道、开放平台、开放口岸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的能力显著增强,为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作出了新贡献。“十三五”期间重庆货物进出口总额累计超过2.6万亿元,年均增长7.1%;实际利用外资每年均保持在100亿美元以上。

开放通道体系基本形成。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中欧班列(渝新欧)开行规模持续扩大,渝满俄班列开行频次不断加密,长江水道航运优势进一步发挥,江北国际机场国际及地区航线达101条,中国首条针对单一国家、点对点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成。重庆获批成为全国唯一兼有陆港型、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城市,统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铁公水空四种方式的开放通道体系基本形成。

开放平台体系更加健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辐射力与影响力逐渐增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设立并取得重大进展,两江新区内陆开放门户效应凸显,重庆高新区发展升级版加速打造,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新获批一批国家级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成功举办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升级为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全市形成“战略平台+园区平台+功能平台+活动平台”的开放平台体系。开放平台发展机制不断健全,能级不断提升,内陆开发开放主战场作用发挥明显,集聚了全市8成外贸和6成外商直接投资。

开放型经济稳步发展。外贸整体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更加优化,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累计达13家,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汽车二手车出口等一批试点试验落地重庆,外贸高质量发展态势更加明显。双向投资水平不断提升,外商直接投资(FDI)规模居中西部前列,世界500强企业累计落户达296家;对外投资合作有序推进,“十三五”时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数量超过往年总和。

开放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国际化现代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环境、人居环境等全面改善。重庆整体营商环境位居中西部前列,有力支撑全市开放发展。

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深化。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加速推进,外国驻渝领事机构达12家,国际友好城市达49个,友好交流城市达110个,欧洲重庆中心启动运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峰会等一批国际性重大会议活动在渝成功举办。科技、人文、教育、体育等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亮点纷呈。

“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总体完成,重庆形成了推动对外开放的高度共识,形成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系列平台、载体和抓手,形成了浓厚的开放氛围,为扩大对外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开创了崭新局面。

第二章  面临环境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开放格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逐步调整,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重庆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和风险挑战。

发展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重庆开放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关心、高度重视重庆发展,给予有力指导和重大支持,为重庆开放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二是我国将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为重庆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拓展了更广阔空间,有利于重庆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三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深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加快,有利于重庆加速产业升级换代、技术革新,构建布局合理、上下游联动、链条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激发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动能。四是全球治理体系发生深刻变革,双边、区域经济合作势头上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欧CAI)谈判完成,对外交往“朋友圈”不断扩大,有利于重庆更好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世界经济大循环,培育外贸外资新增长点。五是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落地重庆,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开展先行先试改革探索等带来重大利好,有利于重庆在更大空间、更广范围构建完善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增强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的能力。

面临挑战。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形势正发生深刻变化,重庆开放发展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全球经济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影响广泛而深远,对国际经贸体系、产业链供应链带来巨大冲击。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际市场需求疲软,跨境贸易投资增长乏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向区域化、本土化深刻调整,国际经贸规则更趋碎片化。二是开放型经济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进口不足,在全市外贸中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般贸易发展不足,对外贸易过度依赖以电子信息产品为主的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发展不足,服务业开放水平不够高,竞争力不够强。实际利用外资后劲不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不足,研发设计等高价值环节发展不充分。三是开放发展基础支撑能力还有短板。对外通道网络不够完善,交通“卡脖子”问题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开放平台还需进一步丰富功能、提高能级、增强引领性。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开放发展基础薄弱。四是城市国际化水平提升任重道远。经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够大,高水平国际交往平台较为缺乏,国际化生活配套不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涉外服务供给不充分,国际化人才支撑不足,对外交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开发开放战略,着眼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和产业国际竞争力,持续实施开放通道拓展、开放平台提升、开放口岸完善、开放主体培育、开放环境优化“五大行动”,着力强化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支撑,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构建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体系,提高参与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整体经济效率,打造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建成在全国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和西部地区具有核心引领作用的内陆开放高地,更好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

“十四五”时期,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辐射带动。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加大内陆开放方面持续发挥带动作用,不断增强辐射效应。

坚持改革赋能、创新驱动。解决突出问题,寻求关键突破,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倒逼改革,以改革促进开放。加快开放发展中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及组织管理创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开放。

坚持内外统筹、陆海联动。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重,着力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以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加快融入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壮大发展开放型市场主体,让企业在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中蓬勃发展、更有作为。有效发挥政府作用,着力增强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快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持续增强发展活力。

第四章  发展目标

2025年,内陆开放高地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的战略性枢纽。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更好发挥“三个作用”,带动引领西部地区开放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建成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出海出境大通道体系更加完善,重大开放平台建设取得突破,开放口岸集聚辐射功能明显增强。基本建成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更加突显,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国际传播能力明显提升,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货物、服务进出口总额分别突破9000亿元、1000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每年保持在100亿美元以上,贸易投资质量明显提升。

2035年,全面建成内陆开放高地,融入全球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在中西部领先,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开放环境达到国际一流,对国际资源要素集聚能力大幅增强,国际交往能力显著提升,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功能全面彰显,建成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成为我国内陆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新标杆。

专栏1:“十四五”重庆开放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2020

2025

1

开放通道和平台

正式开放口岸数量

2

3

2

港口货物吞吐量

亿吨

1.65

2.3

3

中欧班列运行数量

2603

3000

4

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运行数量

1297

2500

5

国际客货运航线数量

101

115

6

开放型经济

货物进出口总额

亿元

6513.4

9000

7

服务进出口总额

亿元

675.3

1000

8

实际利用外资额

亿美元

102.7

>【500】

9

外商直接投资(FDI)

亿美元

21

135】

10

世界500强企业进驻数量

296

330

11

国际化水平

外国驻渝领事、商务代表、非政府组织等机构数量

17

25

12

国际友好城市数量

49

60

13

口岸出入境人员

万人次

33.1

341

14

共建“一带一路”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

亿元

1752.1

2700左右

15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离岸服务包执行额

亿美元

6.6

10

备注:带【】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篇  拓展开放通道体系

加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信息等出海出境通道建设,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建设通道畅达、辐射内陆、联通全球的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形成“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在重庆贯通融合的格局。

第五章  提升通道互联互通水平

统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成渝)号、长江黄金水道、渝满俄国际铁路班列等通道在重庆贯通连接。

第一节  做大做强西部陆海新通道

完善重庆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功能,强化统筹协调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区域服务功能。健全省际协商联席制度,深化通道沿线省区市协作,促进通道国际合作,持续扩大通道覆盖面。完善“一主两辅多节点”枢纽体系,加快推进铁路、高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主通道干线运输能力。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加密铁海联运班列、跨境公路班车、国际铁路联运班列,探索开行重庆—老挝万象等班列,用好GMS跨境直通车牌照。加强与沿海、沿边、沿江节点联动和国际合作,持续降低综合运价水平,提升物流服务效能。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加快境内外分拨集散中心建设,探索开行外贸出口定制化专列,提升集货能力。促进通道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黔中、滇中、北部湾等城市群合作,更好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西部地区和东盟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二节  拓展中欧班列(成渝)号功能和网络体系

推动中欧班列(成渝)号高质量发展,完善欧亚地区运行线路及网络,探索开行中亚、西亚、南亚支线,构建欧洲—重—东南亚(日韩)通道网络。加快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加速布局完善境内外分拨点和仓储中心,强化长江经济带周边地区、华南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源组织,丰富回程货源品类,全面增强国际物流集散功能。加快推进中欧班列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平台,打造丝路数字班列。积极对接国际多式联运规则,完善跨境邮递体系,发展全程冷链运输,提高通关运行效率和运输安全保障能力。联动四川共同提升成渝两地中欧班列品牌影响力,探索建立成渝中欧班列定价协商合作联盟或股份合作模式,支持实施量价挂钩、灵活浮动的梯度运价,共同推动运价降低、时间压缩、效率提升,联合构建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形成“统一发展、提质增效、创新融合”新局面。

第三节  优化畅通东向开放通道

持续推动长江黄金水道航道整治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实现5000吨级船舶全年满载通航至主城朝天门。争取国家尽快启动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实施智慧长江物流工程。研究江海直达船型,探索江海直达联运,持续提升三峡大坝船闸通过能力和效率,建设水运服务集聚区。加快推动渝宜高铁、渝湘高铁黔江至吉首段等重点高铁项目。加密沪渝直达快线、渝甬班列。推动长江上下游港口深化合作,完善集散分拨体系,创新江海联运模式和机制,加强陆水和铁海联运、港口协同,构建通江达海、首尾联动的沿江综合立体国际开放通道。

第四节  挖掘渝满俄国际铁路班列潜能

加快郑万高铁建设,新开工渝西高铁,提升与京津冀、关中平原等城市群的高铁直连水平。增强与中蒙俄经济走廊的联通能力,推动设立境外货物集散分拨中心,增设境外集结分拨点,强化沿线货源组织集结,拓展渝满俄国际铁路班列辐射范围。丰富货源品类,优化运输货品结构,探索开行更多货物品种公共班列。培育发展俄罗斯、白俄罗斯往返邮包运输,扩大国际邮包运输增量。深化与满洲里海关协作,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专栏2:开放通道建设重点

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通道公共信息平台、陆海新通道重庆无水港(国际物流枢纽园区)、进出口冷链基地、海外分拨仓、陆海新通道贸易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探索开行重庆—老挝万象等班列,研究南彭—东盟班列,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指数。“十四五”期间,铁海联运班列、国际铁路联运班列、跨境公路班车开行数年均增长超过15%。

中欧班列(成渝)号:完善欧亚地区运行线路及网络,构建欧洲—重庆—东南亚(日韩)通道网络。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拓展冷链产品品类及运输范围。推进运贸一体化建设,设立进口整车、零部件、药品等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探索建立国际大宗产品集结中心和交易市场。

沿江综合立体国际开放通道:加密沪渝直达快线、渝甬班列,探索江海直达联运,建设水运服务集聚区。加密水水中转班轮,布局建设内陆无水港。到2025年,港口市外货物占比超过50%。

渝满俄国际铁路班列:建设海外集结点、分拨中心。培育发展俄罗斯、白俄罗斯往返邮包运输。

第六章  增强国际要素集散功能

着力增强通道物流枢纽节点衔接水平,加快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国际信息枢纽,增强重庆面向全球集散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能力,打造国际门户枢纽。

第一节  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

稳步推进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三级物流节点网络,打造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完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开展铁水、公铁、公水、公空、空铁等多类型联运,高标准建设中新(重庆)多式联运示范基地、果园港铁公水联运示范工程等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加强果园港、新加坡港“双枢纽港”联动。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初步建立集装箱调拨共享体系,加强物流信息平台对接,实现通道无缝衔接。引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集团,提升物流运营组织效率和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提升物流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标准化水平,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深化川渝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合作,共同创新物流组织模式,共建内陆国际物流枢纽群,构建国际物流供应链节点网络。

第二节  强化国际航空枢纽功能

推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扩容,加快建设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规划建设重庆新机场,建设一批通用机场,推动“两群”机场建设,构建“双枢纽+多支线”的运输机场体系。以国际直达为重点加密和拓展国际及地区航线,重点突出连通国际商务城市、国际旅游城市、国际新兴市场,增强航空全球连接能力。建设欧洲—重庆—东南亚、东北亚—重庆—非洲、南亚—重庆—北美三大中转通道,打造航空基地,提升辐射能级。加快培育主基地航空公司,争取航权、时刻、空域等航运资源,扩大面向欧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航权开放。推广应用第五航权,建设航空货运基地,畅通全球主要地区的航空物流大通道。加快培育空中中转、陆空联运模式,打造国际航空中转集结中心。积极申报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增强订舱、仓储、结算等组织功能。深化江北国际机场与新加坡樟宜机场合作,完善国际化服务功能。探索川渝串飞航线,加强空运市场和政策协同。

第三节  建设国际信息枢纽

加快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重庆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等项目作用。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重庆)扩容增能,加快重点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成渝节点,加快建设同城双活、同城灾备、异地灾备等数据中心。提升国内国际信息联通能力,推动数据中心和先进计算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探索打造数字贸易内陆国际枢纽港。推进川渝数据共建共享,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川渝共建国际数据港。

第三篇  完善开放平台体系

加快构建类型齐全、功能完备、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开放平台体系,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标志性开放平台,发挥开放平台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的核心载体作用。

第七章  统筹开放平台发展

着眼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开放平台布局与“一区两群”发展定位和经济发展水平相衔接,推动各类平台协同发展,形成聚合效应。

第一节  优化开放平台布局

积极争取新设国家级开放平台,推动增设长寿等综合保税区,推动铜梁、潼南、涪陵、大足、合川、南川、綦江—万盛等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争取在有条件的区域增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完善果园港国家物流枢纽、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等重要节点开放功能,适时启动万州港等口岸开放前期工作,积极推动万州机场口岸、重庆铁路口岸正式开放。加强开放平台建设储备,建立开放平台梯度升级机制,有序推动市级开发区、市级工业园区等市级开放平台提档为国家级开放平台,在有条件的区县有序设立海关、边检等机构。

专栏3:国家级重点开放平台

战略平台: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两江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

园区平台: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取新增铜梁、潼南、涪陵、大足、合川、南川、綦江万盛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功能平台:两路寸滩综合保税区、西永综合保税区、江津综合保税区、涪陵综合保税区、万州综合保税区、永川综合保税区、团结村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重庆港水运口岸、重庆铁路口岸(临时开放)、万州机场口岸(临时开放)。争取新增长寿综合保税区、重庆铁路口岸综合保税区。

第二节  促进开放平台错位协同发展

建立健全全市各类开放平台规划衔接长效机制,统筹口岸、通关、物流等开放功能和人才、信息、资本等开放要素科学布局,发挥各类开放平台差异化定位功能,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促进错位发展、协同发展。推动平台之间基础设施互通、数据信息共享、产业招商联动、创新政策和成果共用,实现资源共享、互相支撑。完善开放平台运行机制,探索多元化的开放平台运营模式,优化开放平台管理体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第八章  提升战略平台开放能级

充分发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两江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等战略平台的先行先试优势,用好国家赋予的更大改革自主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高端产业集聚,打造全市对外开放的制高点。

第一节  高标准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持续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探索开展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三方合作,推动合作由“点对点”向“面对面”拓展,带动西部地区对接东盟市场。发挥重庆新加坡双枢纽作用,推动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合作,建设中新(重庆)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发展供应链金融和特色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动重庆及西部企业赴新加坡交易所上市融资。建设中新航空产业园,打造第三方飞机维修中心。深化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探索中新跨境服务贸易与跨境数据流动试点,打造国际数据港。积极拓展教育、医疗、文旅、农业、专业服务等领域合作。

专栏4: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功能性标志项目

金融服务领域:推进建设中新(重庆)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开展绿色金融、巨灾保险、基金互认等重点合作项目。争取开展中新跨境理财合作试点。拓展中新跨境融资渠道。

航空产业领域:建设中新航空产业园。推进第三方飞机维修项目。

交通物流领域:加快建设中新(重庆)多式联运示范基地。推进中新海关关际合作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

信息通信领域:打造仙桃数据谷中新信息通信领域合作示范点。推进中新(重庆)国际超算中心、万国数据重庆数据中心建设。

其他领域:推动新加坡国立大学重庆研究院项目落地运营。推进新加坡国际酒店国际社区项目建设。推动实施中新(重庆)农业合作计划。

第二节  创新推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提高自贸试验区发展水平,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探索构建适应国际规则新要求的制度体系,加快知识产权、竞争政策、争端解决等制度探索,全面提升贸易、投资、运输、资金、就业、数据等方面开放度和竞争力。积极对标自由贸易港,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政策,持续开展陆上贸易规则、贸易金融、多式联运等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加快构建适应高水平开放的行政管理体制。与四川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促进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开放平台和区域的功能互补、政策叠加、协同发展,推动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经验复制推广。

专栏5: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

共同争取两地已有政策共用共享,积极开展川渝自贸试验区联动试验、对比试验、互补试验,探索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制度创新成果。推动两地跨区域产业的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共同谋划1—2个世界级产业集群,共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大健康产业生态圈。强化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监管,共建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第三节  推动两江新区高水平开发开放

优先布局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试点示范项目,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打造内陆开放门户。加快集聚高能级市场主体、跨区域总部、全球性资本,打造联通全球、辐射内陆的高端要素集聚地。发挥果园港国家物流枢纽、两路寸滩综合保税区、寸滩国际新城等内陆开放窗口作用,全方位提升国际化水平。高标准打造两江协同创新区,推动设立开放式国际化高端研发机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中德、中瑞(士)、中以、中韩、中日等国际合作产业园,促进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高端高质高新产业集聚,高水平建设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专栏6:两江新区开放型产业布局

两江城市发展核:以两江数字经济产业园(照母山)、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寸滩国际新城为支点构建两江城市发展核,集聚发展总部经济、现代商贸、高端商务、休闲旅游等业态。依托两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创建中国软件名园,打造全国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区。

水土新城:聚力发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云计算大数据等高新产业,打造高新生态城。

龙盛新城:重点发展汽车、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商贸文旅等产业,打造创新中心、物流中心、智能智造中心、文体休闲中心。

两路寸滩综合保税区:加快创新升级,着力实现保税加工、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三大支柱产业新发展,推进加工贸易向品牌、研发、分拨和结算等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贸易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强化物流园区功能支撑,促进物流产业集聚化特色化发展。

第四节  加快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集中力量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加快集聚大科学装置,积极发起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整合全球优势资源联合创新。加快集聚大科学中心,建设低重力、生命健康数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等国际一流、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科学研究中心。加快集聚高水平科研机构,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一批科教基础设施和交叉研究平台,布局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基地。加快集聚高科技产业,大力吸引国内外创新型企业来渝设立科学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大健康和高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集群。

第九章  推动园区平台、功能平台、活动平台提档升级

聚焦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行质量,形成聚合效应,推进园区平台做高做新、功能平台做特做活、活动平台做精做实,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第一节  推动园区平台做高做新

强化国家级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打造一批产业发展优、要素支撑强、体制机制活、空间格局协调的千亿级开发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在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管理体制、运营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整合优化发展空间,集聚产业要素,完善综合配套,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级高新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生态,集聚创新资源,形成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构建高新技术产业体系。推动其他园区特色化发展,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做强开放型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开发区体制改革,赋予市级开发区更多先行先试权。

第二节  推动功能平台做特做活

打造内陆口岸高地,构建形成水陆空口岸联动发展机制。拓展口岸功能,强化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入境肉类、粮食、水果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加强与上海、深圳、新疆、广西等地口岸合作,加快智慧口岸建设,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口岸与产业互动发展,培育壮大口岸经济。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创新升级,着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第三节  推动活动平台做精做实

加快建设国际会展名城,全面提升会展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力打造提升现有高端展会平台,高水平办好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论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一带一路”陆海联动发展论坛等重要展会。积极申办达沃斯论坛商业圆桌会议、大河文明峰会等国际会议项目。立足重庆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打造一批制造业和服务业专业展会平台,支持区县培育特色节庆会展活动。积极参加进博会、广交会等国家级重点展会。促进会展业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会展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为重点走出去。完善会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建设悦来国际会展城,打造国际一流的会展中心、会议中心、赛事中心、演出中心等,提升会展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深化会展业改革,提升会展业市场化水平。深化川渝会展业协作,共同申办“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博览会。

专栏7:重点活动平台

举办的重点展会活动: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论坛、世界设计大会暨重庆国际设计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一带一路”陆海联动发展论坛、立嘉国际智能装备展览会、中国国际摩托车博览会、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重庆市市长国际经济顾问团会议、重庆国际创投大会、重庆英才大会等。

参加的重点展会活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新加坡创新科技展亚洲科技展(ATxSG)等。

拟引进重点展会活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论坛、达沃斯论坛商业圆桌会议、国际展览业协会(UFI)会员大会、世界设计大会、世界乒乓球团体锦标赛、英雄联盟总决赛、世界电子竞技大赛等。

第四篇  构建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体系

抢抓全球产业链重塑机遇,着力提升产业开放水平,加快布局建设面向未来的战略性主导产业,推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提升重庆开放型经济规模、质量和效益。

第十章  全面扩大产业开放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进一、二、三产业扩大开放,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增强参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重塑的能力。

第一节  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

深入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重点领域,以推动运输、数据、资金、人员流动便利为方向,持续扩大物流、金融、科技、教育、医疗、电信、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开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建设立足西部、辐射东盟、服务“一带一路”的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加快形成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金融开放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适应改革创新的开放账户体系,便利跨境资本双向流动,促进跨境金融业务创新,进一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在渝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业务管理中心等,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向型经济的金融配套和专业服务机构体系。深化跨区域、跨境的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区域性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推动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的跨区域合作,大力发展贸易金融等特色金融服务。持续提升金融法治水平,深化跨区域金融监管协作。

专栏8:服务业扩大开放重点措施

科技服务领域: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形成市场化赋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制度。探索和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机制,促进科技保险及相关再保险业务发展,开展科创企业专利保险试点。

商业服务领域:制定平行进口汽车符合性整改标准和整改企业资质标准,开展标准符合性整改试点。开展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创新试点,优化进口货物分送集报的贸易便利化流程。支持车辆展品依法留购并给予展示交易便利。允许具有国家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的建筑设计、规划等领域专业人才,按规定为重庆市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教育服务领域: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支持普通中小学校招收外籍人士子女。探索引进国际考试机构及理工类国际教材。

金融服务领域: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允许外资银行参与进出口通关缴税和关税保函业务。支持开发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开展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业务。研究简化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外资股东发行熊猫债券等相关手续。

健康医疗服务领域: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医疗机构。支持外资合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互联网医疗发展,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建立健全患者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

电力服务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增量配电和售电业务。稳步推进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探索创新竞价上网模式。

电信服务领域:探索建立适应海外客户需求的网站备案制度。探索数据确权、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及数据交易流通的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

第二节  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

落实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的部署要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加强前瞻布局,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开放型经济新增长点。实施支柱产业提质工程,提升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产业集群开放水平,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补链、延链、强链步伐,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向高端环节延伸,提升重庆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推进先进制造业国际合作,完善制造业服务体系,保障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第三节  推动农业领域开放合作

推动农业开放发展,建设区域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扩大三峡柑橘、荣昌夏布、涪陵榨菜、潼南柠檬、大足冬菜等重庆特色农产品和农副产品出口规模,打造全球榨菜出口基地。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引导农业技术输出、品种试验示范、农业投资合作向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集聚。加强涉农产业主体培育,壮大农产品出口企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动农业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面向国际市场的农产品深加工能力,打造农产品出口知名品牌。

第十一章  繁荣内陆通道经济

依托对外大通道和口岸平台,做好“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文章,加快产业要素集聚,壮大内陆通道经济。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

依托国家物流枢纽,重点发展货物集散、中转、分拨、配送、保税加工等现代物流业,推动航空运输等高端物流集中化发展。建设区域大宗商品物流组织中心,开展保税物流、交易结算、期货交割、分拨配送组织等服务。构建物流运营组织平台,分类聚集物流资源,将重庆打造成为西部重要物流产业组织中心。推动物流与产业联动融合,打造具有较强区域乃至国际竞争力的物流枢纽经济区。

第二节  完善通道经济产业体系

依托通道中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重要节点,发展临空临港制造、贸易金融服务、数据服务、国际采购、展示展销、跨境电商、飞机租赁、航空维修、航材保税、跨境旅游会展以及外向型农业等通道相关产业。加快建设国家级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和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形成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推动通道经济相关产业、企业集聚,形成上中下游产业链集群,同类产品、同类性质企业集群,与制造业匹配的生产性服务业集群。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成渝)号、长江黄金水道等重要开放通道集聚相关产业,提升组织功能,加强与周边、沿线产业互动发展。

第十二章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加速服务贸易数字赋能,壮大国际服务外包,不断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建设全国重要的服务贸易基地。

第一节  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稳定并拓展旅游、运输、对外工程承包等传统服务贸易,重点培育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通信、金融、保税研发、检测维修等新兴服务贸易。推动文化创意、广播影视、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教育等文化服务出口。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优化服务贸易进口结构,扩大先进服务、先进技术进口,带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区县和开放平台立足自身基础和发展潜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当地特色的服务贸易。

第二节  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

突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对外投资、高端服务业联动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易模式创新,扩大跨境交付服务贸易规模。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建设新型服务贸易促进和交易平台。大力发展“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保税+维修”等保税贸易新业态,开展海关监管仓及海外仓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服务贸易发展集聚区,建设对外文化、中医药服务、数字服务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加强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含量。建立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第三节  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

加快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具有重庆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前瞻布局一批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培育软件研发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安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等产业,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外包业务比重。培育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力争到2025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突破50亿美元。

专栏9:服务贸易发展重点平台

创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支持渝中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创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

建设服务贸易产业基地: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重庆(西永)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中国—新加坡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重庆)、渝中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培育两江国际数据港、渝北仙桃数据谷、巴南公路物流基地、重庆云谷(永川大数据产业园)等特色服务贸易产业基地。

建设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生物医药研发、检验检测、航材维修、数字贸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西部国际检测认证综合服务平台、重庆(西永)对外文化贸易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公共服务平台。

第十三章  优化升级货物贸易

聚焦提升重庆外贸国际竞争新优势,深化贸易领域创新,推动优化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及结构等,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做强一般贸易

推动重庆支柱产业开放发展,提升汽车、摩托车、通机等优势产品出口规模,推动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和标准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持续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打造西部进口高地,积极创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零部件等进口,支持能源资源产品、优质消费品进口,增加国内紧缺和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农产品进口。

第二节  做稳加工贸易

优化加工贸易结构,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加工贸易向品牌营销、研发创新和分拨结算等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拓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境内外检测维修和再制造等业务,促进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智能制造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推进市级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承接东部产业梯度转移。拓展加工贸易品类,打造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开展保税加工、国际分拨中转等业务,实现区内外联动发展。

第三节  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建设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国际快件分拨中心。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完善公共海外仓服务,支持生产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国际市场。争取跨境电商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试点,探索扩大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种类。探索发展市场采购贸易。壮大总部贸易,建设总部经济集聚区。发展转口贸易,加快进出口货物报关、保险、仓储、国际运输、装箱分拨、金融结算等业务创新。不断扩大二手车出口等贸易新业务规模。

专栏10:促进外贸创新发展重点平台

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改造提升两江新区(汽车及零部件)、巴南区(摩托车及零部件)、长寿区(西药)、涪陵区(船舶海工、榨菜)、丰都县(牛肉、榨菜)、潼南区(柠檬)、璧山区(汽车及零部件)、九龙坡区(有色金属)、荣昌区(纺织)、北碚区(仪器仪表)、重庆高新区(生物医药)等一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创建汽摩、通机、电子信息产品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积极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创新监管制度、服务功能、交易模式,培育建设一批进口综合服务平台、供应链平台、交易平台和展示平台。

第四节  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

探索建设全国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贸易网,开展数据交互、业务互通、监管互认、服务共享等方面的国内国际合作。拓展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将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申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鼓励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数字化综合监管制度,探索开展智慧综合保税区试点,争取取消账册管理,免于手册核销、单耗管理等海关常规监管,实施以网上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

第十四章  培育壮大外向型市场主体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引进与培育并重,增量与提质并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培育壮大一批特色突出、外向度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强企业。

第一节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引资和引智相结合,同步引进资金、人才、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管理经验等,提升利用内外资水平。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补链强链,壮大产业集群。聚焦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支柱产业,瞄准金融科技、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健康服务、现代物流、智慧文旅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招商,促进产业提质转型升级。以大型央企、知名外企、知名民企为重点,大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关键环节企业、独角兽企业、成长型企业、优质种子企业等。拓展招商引资方式,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市场化招商、线上线下招商和定向招商,增强招商引资实效。

第二节  壮大优强贸易企业

着力培育具有国内外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形成一批供应链整合能力强、有效引导生产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示范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壮大开放型中小微企业群体,增强开放发展活力。培育一批平台型企业,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物流、融资、退税、信保、法律等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批发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开展进出口业务。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建立国际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品牌。

第三节  有序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

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促进境内外产业协同联动,引导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鼓励企业在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制造、新能源、制药与医药装备、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领域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培育“重庆造”跨国企业。鼓励开展实物投资、股权置换、联合投资、特许经营,探索小比例投资、初创企业投资、设立联合基金、研发合作等多元化投资方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合作模式。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参与境外合作园区建设。鼓励企业通过投建营一体化等方式推动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带动重庆商品、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拓展对外劳务合作市场,加大外派劳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对外劳务合作水平。健全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

第十五章  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发挥比较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

第一节  推动外贸外资外经联动发展

利用外资带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增强外贸产业国际竞争能力。依托外贸企业信息、渠道和客商等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以贸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技术的外资企业。强化贸易和双向投资联动发展,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强链行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加强双向投资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境外投资企业渠道优势,带动返程投资。

第二节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

推动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等相衔接,促进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探索开展内外市场双地展销,促进国内外商品市场互动发展。引导和支持内贸企业国际化经营,拓展国内外市场。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载体,加快培育发展经营模式、交易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商品交易市场,打造辐射国内外市场的国际化大型商品集散中心。优化境内外商贸流通节点布局,加快形成内外联通、集约高效、创新赋能、安全可靠的贸易大通道。

第五篇  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顺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和全球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坚持改革与开放相互促进,制度“对接”与“创新”并行,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全面优化对外开放制度设计。

第十六章  深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对标RCEP,推动重点领域“边境后措施”深化改革,推动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加强《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欧CAI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研究对接。

第一节  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扩大服务业领域开放。深化服务业准入后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放开经营模式、牌照、业务范围、经营条件、业务许可等负面清单之外的准入限制措施,确保“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对接国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逐步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市场监管等领域实现与国际接轨。

第二节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建设中国(重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西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搭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服务体系,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重庆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体系。发挥保全的制度效能,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机制,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搭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平台,争取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

第三节  探索建立公平竞争规则

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规范政府补贴政策,强化信息披露,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公开透明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研究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指标体系,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第四节  加快推进标准衔接

对标CPTPP中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规则,探索推动技术标准升级,实施标准体系认证,推进出口产品标准化发展。对标CPTPP中环境条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全面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制定地方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行产品碳标准认证和碳标识制度。完善质量监管机制,加大对产品技术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质量安全认证监管。调整完善产品合格评定机制,争取允许境外合格评定机构从事境内认证、检测和检验业务试点,争取允许境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国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机制,鼓励支持重庆专家和机构担任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职务和承担秘书处工作。培育、发展和推动市内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增强本土产业和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十七章  创新引领国际经贸新规则

立足重庆自身特点和优势,在推进国际合作中深化制度创新,强化新兴领域规则探索,力争引领国际经贸新规则。

第一节  持续探索陆上贸易规则

进一步丰富铁路提单的应用场景和融资功能,从国际跟单信用证拓展到托收、汇兑等结算应用,强化铁路提单及其融资产品市场化运用。推动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化试点与多式联运规则、贸易金融创新等有效对接,围绕陆上贸易相关环节进行全方位探索,力争形成完备的贸易规则体系。持续推进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创新,加快推动国际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程服务模式,推动在跨境公路运输方面开展探索。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集装箱共享分拨体系,探索海运集装箱和铁路集装箱的共享和调拨规则。探索创新铁海联运、江海联运沿线衔接合作模式,与新加坡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并逐步扩大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第二节  创新探索数字贸易规则

推动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探索建立以数据分级分类规则、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规则、数据保护能力认证规则、跨境数据交易规则、跨境数字贸易“沙盒机制”等为核心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围绕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大力发展数字贸易业态,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企业运用前沿技术探索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探索以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变革,利用数字技术再造数字经济监管框架和监管流程,打造数字化营商环境。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推动标准行业互信互认。

第三节  探索建立离岸贸易支持政策体系

探索制定重庆自贸试验区全球贸易商计划(CQGTP),积极争取国家对在重庆从事离岸贸易服务的企业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在确保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稳定外汇管理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离岸贸易真实性管理创新,提升结算便利化水平。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织严织密数据信息网络,加强对离岸贸易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篇  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充分发挥重庆“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作用和国家战略多重叠加优势,全面加强国际交往,增强国际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经济外向度、国际知名度、国际参与度协同提高、良性互促。

第十八章  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

加大国际交往力度,增强国际交往能力,提升城市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第一节  拓展国际交往朋友圈

积极拓展与拉美、东南亚、北美、中东欧等地区交往,构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国际友好城市网络,吸引更多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来渝设立领事、商务和办事机构。打造渝中半岛、江北嘴、弹子石、广阳岛、艺术湾等特色优势外事交往区域,建好欧洲重庆中心,搭建多元国际交往平台。培育高水平涉外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加强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等合作,提升国际交往水平。办好“重庆日”“重庆周”“感知重庆”等活动,建设西部国际传播中心,实施城市营销行动,增强国际传播能力。创新推动民间交往多元化、网络化发展,培育更多民间外交活动品牌。

第二节  深化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支持市内有关单位设立海外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加强人文交流合作,高水平建设中外人文交流教育试验区和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推动铜梁龙、川剧等优秀文化“走出去”。加强教育交流合作,鼓励重庆高校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吸引更多优秀国际学生来渝留学。加强体育交流合作,建设西部地区体育赛事活动中心,争取举办更多高层次高水平大型国际体育赛事。

第十九章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顺应消费品质化、智能化、绿色化、个性化、国际化升级趋势,引导集聚国际消费资源,发展国际消费服务,打造立足国内、辐射周边、面向世界的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第一节  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

统筹中央商务区和长嘉汇大景区规划建设,促进解放碑、江北嘴、南滨路(弹子石)互联互通,加快提升产业发展能级,着力集聚国际消费品牌、国际消费业态,优化完善商业商务、国际交往等功能。高水平建设寸滩国际新城,协调发展“一港三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承载地、城市形态展示新高地、对外开放新窗口。建设国际化、综合性购物地标,加快打造世界知名商圈,集聚发展高端消费。完善进口商品分销体系,合理规划布局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和进口商品市内免税店,打造离境退税示范街。

专栏11:国际消费核心区建设

中央商务区:推动解放碑、江北嘴、南滨路(弹子石)三个片区联动发展。解放碑以提质发展商贸商务服务为重点,打造国际高端消费目的地;江北嘴着力构建生态担当、文明承载、城市彰显的空间载体,推动都市文化旅游消费发展;南滨路(弹子石)依托滨江人文风景岸线,精心打造山水城市会客厅。

寸滩国际新城:推动“一港三区”发展布局。邮轮母港片区,围绕窗口、贸易、旅游等功能,发展邮轮经济,突出国际交往、总部经济引领,带动“船、港、城、游、购、娱”一体化发展,形成集聚高端国际消费、国际商务、国际交往的核心功能区。保税经济区,依托丝路花街、“一带一路”商务中心和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等载体,发展保税经济,形成“一带一路”国际交往、国际贸易、特色消费集聚的商务及产业配套功能区。金山片区,聚焦潮流消费、数字经济、文创产业、时尚总部企业集聚等功能,引入高人气、新风尚、创新型的业态,发展时尚经济,形成国际时尚消费聚集区。双溪河—东风船厂功能联动区,联动邮轮母港片区拓展城市商务服务功能,发挥长江岸线资源优势,推动片区产业迭代升级及战略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形成创新科技引领的智慧湾区和产城融合的生态示范区。

第二节  提升国际化消费品质

强化“买全球卖全球”商业贸易功能和资源集聚功能,引进国际化消费名品,集聚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首牌经济”“首秀经济”,建设西部地区国际品牌首选地,打造“世界进口商品超市”和国内品牌“世界橱窗”。加大“渝货精品”推广力度,传承振兴重庆老字号,促进本地消费品国际化、精品化发展。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消费,增加与国际接轨的中高端商品和服务供给。以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核心区为重点建设夜间经济核心区,深度挖掘“夜重庆·潮生活”内涵,做亮“两江游”等夜间经济名片,升级打造“不夜重庆生活节”,提升夜间消费品质,彰显不夜重庆的国际化城市魅力。围绕大都市、大三峡、大武陵等旅游资源,突出重庆文化特色,促进国际化旅游消费,建设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开展“重庆消费”全球营销推广,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全球消费吸引力。

第三节  营造国际化消费环境

完善国际化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建立市场监测、用户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机制,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推广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

第二十章  提升国际化生活服务功能

推动城市建设现代化发展,提升城市生活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国际化现代城市。

第一节  推进国际化生活服务设施建设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现代城市功能,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全面增强城市管理能力,打造舒心悦心的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加快打造优质国际街区、国际社区,科学规划建设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推动商业设施提档升级,促进生活设施和服务与国际接轨。

第二节  提升便利化生活服务水平

优化涉外社会服务,大力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机构来渝举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鼓励境外资本来渝投资设立国际医院、康复中心、养老院等机构,建立适宜外籍人士就诊的“一站式”标准化就医流程。进一步加强在渝外籍人士服务,落实好外籍人士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探索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停居留政策措施,打造优质高效的出入境“软环境”。加强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推出多语种便民服务平台,推动涉外信息平台实行多语种传播,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双语标识改造。

第二十一章  优化涉外营商环境

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强国际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国际化政务服务水平和法治化水平。

第一节  优化涉外政务服务

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行一站式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渝快办”“渝快政”效能。创建外资企业智慧服务云平台,升级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健全外商投资“行政服务管家”制度。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内陆口岸创新发展,持续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优化创新适应跨境电商、国际会展等新型业态发展的通关监管措施。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第二节  提升涉外法治水平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进开放领域地方立法进程,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推动建设内陆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完善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外商投诉事项协调处理力度。加强外国法查明研究,拓展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协助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规范涉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涉外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涉外行政执法队伍和审判队伍,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篇  推动区域协同开放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一区两群”协同开放,深化多领域国内国际合作,更好地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

第二十二章  优化全市开放空间布局

全面提升主城都市区开放能级,提高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开放水平,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

第一节  提升主城都市区开放能级

强化中心城区开放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建设两江四岸核心区“城市会客厅”。支持中心城区在扩大开放中先行先试,集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交往等开放功能,提升国际化山水都市形象,吸引领事馆、国际组织、跨国企业等入驻,增强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力。增强主城新区开放支撑能力,争取更多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布局落地,推动中心城区重要开放功能向主城新区延伸。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行动,积极承接国内国际产业转移,着力构建开放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节  提高“两群”开放水平

提升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开放层级,完善开放平台功能,推动建设“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培育绿色工业、生态农业、大健康产业等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目的地,带动三峡库区整体开放发展。支持万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和三峡库区经济中心,提升区域辐射带动力。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立足自身特色扩大开放,深度挖掘民族、生态等资源优势和开放发展潜力,加大文化旅游业、特色效益农业对外开放力度,推动域内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开放发展。支持打造渝湘黔边城协同发展合作区,创新区域开放合作机制。

第二十三章  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开放协作

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建立健全协同开放体制机制,加强重大事项开放协作,推动川渝高水平联动开放,共同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第一节  建立完善协同开放体制机制

完善战略合作机制,加强川渝两地开放规划对接。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共建统一的市场规则。加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与互认机制,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探索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推进双城经济圈内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信用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信用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第二节  推动重大事项合作共建

共同构建对外开放大通道,合力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共建中欧班列(成渝)号,协力优化畅通东向开放通道,协同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深化平台联动共建,加强川渝两地国家级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合作园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合作,协同建设中新金融科技、航空产业、跨境交易、多式联运等领域合作示范区,共同打造“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深化川渝金融开放创新合作,推进金融市场和监管区域一体化,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共同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积极承接国内国际产业转移,共建高水平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制造基地、西部大健康产业基地,协同打造世界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特色消费品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军民融合产业体系,联动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共同引导两地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产能合作。以“一城多园”模式共建西部科学城。发挥好两地领事馆资源优势,在招商引资、缔结经贸合作关系、推动经贸合作等领域协同联动,共同争取重大外事活动、重大外经贸促进活动落地川渝,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第二十四章  强化国内国际开放合作

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优化国内国际开放合作空间,打造联结国内国际的战略性枢纽。

第一节  加强国内重点区域联动开放

深化与东部地区交流互动,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对接,主动与东部城市建立产业合作结对关系,链条式、集群化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强化科技创新合作,加大重大开放平台协同互动和通关合作力度。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协作发展,共同打造长江立体综合大通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贯通融合。支撑引领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联动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城市群,深化能源、物流、产业等领域合作,辐射带动西北地区发展;加强与北部湾、滇中城市群协作,把出海出境通道优势转化为贸易和产业优势,促进西南地区全方位开放;深化与黔中城市群合作,支持綦江—万盛、南川、江津等加快建设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带动黔北地区开放发展。

第二节  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成渝)号等建设,积极参与构建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蒙俄等国际经济走廊和国际多双边合作机制,重点加强与东盟全方位合作。加快融入RCEP大市场,建设RCEP先行示范区,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在巩固欧盟、日韩、美国等传统市场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加强国际产业合作,构建安全高效、分工协作的产业链供应链网络。

第八篇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章  组织实施

加强党对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和推进。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协作推进规划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年度计划对本规划的衔接落实,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纳入年度工作。科学引导市场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规划。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协调解决规划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六章  项目保障

坚持以项目落实规划,围绕开放通道、开放平台、开放产业、国际交往合作等,积极争取和策划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针对规划设计、用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资金筹措、项目审批核准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综合协调与服务,确保项目落地。健全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探索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第二十七章  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及试点示范项目,完善市、区县两级支持政策,健全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政策体系。整合开放领域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围绕规划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正确导向与合理预期。健全政策绩效评价机制和优化机制,不断优化政策支持内容、范围和方式,提高政策供给的有效性。

第二十八章  人才保障

深入实施重庆英才计划和引进外国专家倍增行动计划,加大“高精尖缺”国际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加快建设开放型干部队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主动参与国际人才智力合作,探索跨国培养与跨境流动的人才培养机制,培育和扶持一批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政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建设开放领域人才和干部培养基地,壮大开放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第二十九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本规划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庆主要能源、资源能承载规划实施。针对规划实施可能出现的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全面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开放型经济产业体系。加强开放通道、开放平台、开放口岸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开放型经济产业发展环境监管,有效防范和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促进开放领域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

第三十章  风险防控

健全对外开放领域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建立贸易安全与产业损害、对外投资风险等预警制度,及时向相关行业企业通报风险信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聚焦投资、贸易、金融、网络、人员进出等重点领域,根据实际需要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清单和风险防范预案。积极应对经贸摩擦,健全贸易救济机制,提升企业应对贸易摩擦能力和水平。有效控制和降低对外开放过程中的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构建风险处置机制,精准有效处置风险,稳妥化解风险。


政策解读: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http://sww.cq.gov.cn/zwgk_247/zfxxgkml/zcjd/dnzcjd/202110/t20211008_9784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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