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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8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5-12-01 [ 发布日期 ] 2025-12-01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8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5-12-01
[ 成文日期 ] 2025-12-01

关于“新韵重庆”无人机灯光秀展演转播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新韵重庆”无人机灯光秀展演转播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新韵重庆”无人机灯光秀展演转播工作服务

15.00

/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15.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6栋815房间。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8时00分。

五、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谭老师

话:023-62663069

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6栋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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