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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895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5〕388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895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5〕388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实施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和《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精神,持续促进汽车消费潜力有效释放,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要求,认真做好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经会商市级相关部门,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贴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

2.政策实施期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5年1月8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乘用车和燃油乘用车)。

3.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

4.在政策实施期内按规定在重庆市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5.售卖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

6.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个人消费者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7.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项政策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8.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

9.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8%(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且不高于1.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对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6%且不高于1.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2.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领)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第一批(一季度)补贴资金规模为5.55亿元,分月均衡使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全年补贴资金总额、后续批次规模及补贴资格取得等事宜另行通知。

3.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对象的一类银行借记卡上。鼓励消费者“早置换、早补贴”。

二、申报补贴渠道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补贴渠道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7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后续确定的重庆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正在公开遴选)或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进入我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预计2026年1月下旬上线),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鼓励各类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等加强政策宣传,并在其首页设置政策申报链接,方便消费者参与活动。

“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填报申请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账户信息。

3.填报售卖转让的旧车信息,需填写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并上传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办理转让登记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填报购置新车信息,需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并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三、申报补贴程序

(一)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二)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将在重庆市商务委官网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s://sww.cq.gov.cn/ztzl_247/glqcgxhdxf/hddt/),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代发机构(正在公开征集)将提供线上平台供个人消费者查询补贴资金发放状态和在线补正银行卡信息。

(三)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四、配套支持政策

(一)政策实施期内,协调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车主提供首付2成、长达5年、低利率的分期购车服务。

(二)鼓励有条件的汽车生产商、经销商钜惠叠加,联动出台配套资金补贴、优惠打折等优惠政策,惠及广大消费者。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确保该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更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市商务委设立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咨询电话:4001402188、023—63025560、023—65748960、023—63396949,设立政策咨询邮箱:cqyjhx@126.com,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该项政策措施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市商务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实施过程中消费趋势特点,体现政策促进成效。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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