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6〕2号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5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004 |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6〕2号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5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5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2026年春节前后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格券发放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抓住春节假期消费旺季机遇,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者体验感和获得感,经充分调研并听取各方意见,现对《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实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5〕386号)中的资格券领取时间及规则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2026年1月9日起,资格券领取时间由原每周五统一发放调整为每日上午9:30开放领取。资格券有效期至领取当日24:00,逾期自动失效。
二、领取规则
为防止资格券滥用(如恶意抢券、囤券),确保政策公平实施,每名消费者每月针对同一类型产品限领4次资格券(其中:线下、线上各2次)。超出限额后,当月不可再次领取该类型产品资格券。例如:消费者当月已领取2次线下(线上)电视机资格券但未核销,则暂停其当月电视机的线下(线上)领取资格,次月1日自动恢复。
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协会,及时向参与商家传达规则调整情况,并利用政务新媒体、社区公告栏、商超电子屏、主流短视频平台及农村广播、“大篷车”等渠道,开展分众化、多维度宣传,提高以旧换新政策公众知晓率。
本通知自2026年1月9日起执行,未提及的调整事项按照渝商务函〔2025〕386号文件执行。如后续领券规则变化,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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