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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266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6〕106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266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6〕106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消费品以旧换新等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持续实施好我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等补贴政策,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体验感和获得感,经充分调研并听取各方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58日起,将渝商务〔2026〕2号、渝商务〔2026〕103号文件明确的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家电购新补贴政策中资格券的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日上午7:00发放。

二、渝商务〔2026〕92号、渝商务〔2026〕93号文件明确的汽车购新、二手车购置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均参照渝商务〔2026〕7号文件中的《重庆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指引》执行。渝商务〔2026〕103号文件明确的家电购新、渝商务〔2026〕105号文件明确的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分别参照商务〔2026〕7号文件中的《重庆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指引》《重庆市2026年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流程指引》执行。

三、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经销商加强政策宣传解释,稳妥有序组织实施,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本通知未提及调整的事项按照原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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