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商务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作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全体机关干部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将科学思想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逐项领会贯彻“十一个坚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学习,全市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内涵的理解,认清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了加强商务系统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会议精神,要求机关各处室按照陈敏尔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两地”“两高”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上率下,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研究制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有力保证了法治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二)服务工作大局,更好发挥法治对全市商务领域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制度设计,制定《全市商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市商务委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方案》和《市商务委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出台《重庆市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渝府发﹝2020﹞16号),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外商投资,加强外商合法权益保护。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7号),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服务。完善投诉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一口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投诉案件大幅降低,办结率、满意率大幅提升。编制发布《重庆市外商投资环境测评报告》,加大我市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宣传力度。
二是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全市支持企业“20条”“40条”“45条”等惠企政策以及《疫情防控指南》制定。推动出台《重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6号),帮助外贸外资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平等享受各类纾困解难政策。切实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疫情防护,发布《关于调整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的公告》。
三是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大力推进川渝商务审批事项资质互认,协同推进政务服务深入合作,加强川渝流通领域区域协作,努力消除市场壁垒和地域歧视、排除限制竞争。我委与四川省商务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川渝商务审批服务事项互认的公告》,共同推出“从事拍卖业务许可”资质互认、“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中的“两店一年”条件互认。
四是为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推进涉外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意见》,加强涉外法律理论研究,帮助企业了解、查明“一带一路”沿线及主要贸易和投资国家的法律制度。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出台《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2020-2023年)》。会同市司法局开展重庆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培育壮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压缩承诺办理时限,通过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和群众节省办事时间。目前,我委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1.28%;推出4项即办事项,占比达16.67%。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以企业眼中完整的“一件事”为导向,推出“我要办理限制出口货物(贸易类)许可证”,推行“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充分运用“渝快办”、商务部业务系统等平台,大力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模式,引导企业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我委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5%,平均跑动次数0.25次。推行“零材料”审批,减少非必要纸质材料提交,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目前,拍卖业务许可、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自贸试验区范围)2项许可事项已实行整体告知承诺制,办理审批“零材料”提交。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积极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开展商务系统(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调整工作。根据“放管服”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杜绝变相设置审批或者许可事项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逐一梳理我委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认真落实“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一年一修,动态调整”相关要求,持续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工作,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落实。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审查规则,认真做好存量文件清理和新增政策审查,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三是全力推进商务领域立法立规。积极修订商务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将《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修订项目纳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确保全市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规范、合法、合规。2020年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均纳入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备案审查并在市政府网站和机关公众信息网公布。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清理工作,先后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与《外商投资法》不符、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全年累计废止6件,拟废止15件,拟修订2件,重新发文4件,目前有效实施32件。加强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4件。完成48项涉企政策解读并上传市政府“政策直通车”平台。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出台《市商务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两单一库”,实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动态调整商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商务系统“互联网+监管”事项库,为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狠抓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均持有执法资格证。
五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出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商务领域“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聘请2家律所作为我委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参与我委的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核,助力依法行政。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 “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顾问把关和委党组会决定相结合”的起草机制。
六是不断完善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密切关注贸易摩擦形势,做好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市级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引导“走出去”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打造“渝企走出去”服务港,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经贸规则、规范指引、典型案例等合规管理信息,助推企业合规经营能力提升。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处理诉讼纠纷案件6件。
(四)切实增强法治观念,着力提升商务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外商投资法》《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出口管制法》等。
二是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采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对机关全体干部开展商务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及对美贸易政策等培训,有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积极组织参加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2020年,我委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抽考以及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四是积极开展商务领域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宪法》普法宣传,把学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突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深入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风险排查,摸清企业法律风险和需求,多次开展企业法治培训和政策解读宣传会,制作发布企业法治视频课程6个。突出商务领域专题法治宣传,围绕外贸进出口、服务贸易、对外投资、成品油经营及安全等商务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法律培训及普法工作。
五是圆满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工作。按照市普法办有关要求,认真对照“七五”普法市级部门考核评估指标开展梳理自查工作,及时报送自查报告。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把宪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突出宪法普法宣传。把学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在机关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宪法宣传周专栏,依托机关公共区域、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张贴画报开展宣传,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2.加强商务重点领域地方立法。落实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积极推动《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修订。针对成品油管理、商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等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及时跟进研究、抓紧补齐短板,大力推进地方性立法,以良法善治保障商务行业健康发展。适时清理、修订、废除不利于重庆开放和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制度,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
4.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审、审查必严”,确保出台的每一项政策无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和公平竞争的情况;继续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对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二是加大审批服务容缺受理。制定承诺办理事项目录清单,推广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三是实施精准定向放权赋权。探索将部分审批服务事项依申请下放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调研了解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重庆高新区、两江新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用权需求,将市商务委管理权限事项放足放到位,实现“区内事区内办”。四是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整合提升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持续改进窗口服务,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力争“好差评”评价数据覆盖所有渠道。
2.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务服务互办互认互享。全面梳理审批事项,借助线上、线下各种辅助手段大力推动跨省通办。基于重庆和四川商务审批工作实际,探索推出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拍卖企业资格认定作为跨省通办的试点事项,确定统一的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明确线上、线下异地受理模式和渠道,实现川渝两地跨省无差别通办。
3.完善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商务领域市场准入管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要求,统筹制定并动态调整《重庆市商务系统(市、区县、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推进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动态更新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防范各种风险,提高监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以便捷高效、安全放心为目标,以建设信用体系为重点,规范流通秩序,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完善归集和查询使用“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惠民举措,探索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认定办法。优化重要产品流通追溯模式和机制,加大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日常检查和预收资金风险排查。完善流通举报投诉服务网络,畅通消费者合理诉求反映渠道。
(三)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2.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旁听审判、线上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扩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知识面;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参加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集中组织全委干部职工法制考试。
3.加强商务领域重点法律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学习贯彻《宪法》,重点围绕《外商投资法》《民法典》《出口管执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制定2021年委系统学法计划,将学法、普法作为委党组、机关各处室的常态任务。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