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商务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逐项对照《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循法治建设根本方向。
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委系统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重要议程,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集中学习, 学好理论原著,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机关官网专栏发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系列文章,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将述法工作纳入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年初,专题研究《重庆市商务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年底,主动听取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党内法规执行情况汇报,安排商务领域法律人才引进培育、普法宣传教育、干部职工法治培训等重点任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机关年度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核督促工作落到实处。
(三)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认真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制定《重庆市商务委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整改实施方案》,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委的梳理成12项任务,制定《整改落实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分工到具体处室,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条对账、逐项销号,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
(四)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政务服务水平实现进一步提升。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运行。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梳理和下放行政权力自查工作,认真核对《重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涉及我委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市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及时调整拍卖企业分支机构的行使层级。二是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逐项梳理行政审批时间、材料、流程,进一步优化各项审批流程。三是提升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水平。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持续改进窗口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四是加强与西南地区其他省市商务协同联动。筹备召开西南地区第二届联席会,进一步深化区域商务领域政务服务合作,共同推动区域政务服务合作升级。会同四川省商务厅探索推进向万达开地区、川渝高竹新区等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或毗邻地区合作平台放权赋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聘请专业立法团队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推动制定《重庆市成品油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修订《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着力解决法律依据缺失、部门职责界限不清、监管执法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加强内容审查把关,严防规范性文件越权、违法等问题。严格执行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要求,全年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督查迎检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市商务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全面评估,审查政策文件494件、招标公告423件、会议纪要17件、合作协议40件,废止政策文件4件,拟修订政策文件5件。四是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市商务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号和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法定内容。落实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健全商务领域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商务发展法治保障。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和评估制度。贯彻《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后评价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审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参与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核,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全年未发生依法行政违法案件。
(七)加强普法宣传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精心制定《2021-2025年全市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2022年普法宣讲计划》,将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商务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学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用好官方对外宣传平台。在机关官方网站设置法律专栏,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商务领域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2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安全生产法(修订版)》和《信访工作条例》等。四是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普法教育。举办RCEP原产地规则及相关政策措施讲座、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辅导会、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管理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业务培训,在“商务微课堂”活动中开展《“11个坚持”擘画全面依法治国路线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活动,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意识。
(八)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
一是加强成品油、住宿业等商务重点领域监管。推动建立《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住宿业规范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市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解决成品油、住宿业监管问题,有序规范行业秩序。二是推动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信用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商业特许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领域监管,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机制,逐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进事前环节信用审查,强化“双公示”工作机制。三是畅通“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商务领域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市长公开信箱、市群工系统、市网审平台、领导留言板等涉及商务领域投诉举报信息。四是加强机关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市级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九)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机制。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排尽排。坚持“边排边化”“随有随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清单化管理,压实工作责任,逐项推动化解。二是坚持委领导“1+3+8+8”分片联系督导区县工作体系。落实委机关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商务领域平安稳定工作。三是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配合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按时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强化行政诉讼应诉保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做好行政复议申请移送、意见回复、证据提交等工作,认真履行复议决定。四是加强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止安全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五是密切关注贸易摩擦形势。认真落实“四体联动”贸易救济工作机制,筹备建立综合性贸易摩擦工作站,为企业提供贸易预警及救济服务。加强与宗申、隆鑫、大江动力、通耀、华丰迪杰特印刷材料等涉诉企业沟通联系,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尽管我委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商务立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快进度,成品油流通、单用途预付卡监管领域尚无法可依,新兴领域立法政策储备不足。二是商务监管执法队伍和力量相对薄弱,智慧监管手段比较欠缺。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欠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精通外国法律、具备外国执业经历的高端人才稀缺,能够从事国际贸易领域贸易摩擦业务的律师较少,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涉外法律机构服务企业深度不够,缺乏与外资外贸外经企业长期互动机制,未形成常规性的交流平台。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深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商务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加快推动《重庆市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探索推进“重庆火锅”等商贸行业特色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商务领域立法储备。适时清理、修订、废除不利于重庆开放和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以良法善治保障商务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制度,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三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政府采购、产业补贴等重点领域审查,做到“有件必审、审查必严”,确保出台的每一项政策不妨碍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不影响国内国际市场正常贸易秩序。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完善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要求,动态调整《重庆市商务系统(市、区县、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行政权力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二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商务领域市场准入管理,推动“非禁即入”广泛落实。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数据平台互联互通、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应用、跨省政务服务合作等重点领域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等重点工作深化商务领域行政审批改革,拓宽川渝、西南地区政务服务合作范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监管执法体制。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流通、汽车销售、家政服务、商业特许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领域商务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二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速推进全市“商务智慧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商务执法与信用治理联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智慧监管手段,整合、对接监管信息平台或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分类监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实现审批与监管衔接协同,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综合监管机制,发挥行业商协会自律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加强商务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做好案件调解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多元化解机制。二是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及时做好行政复议申请移送、意见回复、证据提交等工作,认真履行复议决定。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继续保持100%。
(五)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的沟通合作,积极整合我市涉外法律服务资源,面向涉外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外国法查明、出海护航、涉外商事纠纷化解等特色涉外法律服务。二是加强贸易救济工作。推动在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站,收集、分析和识别我市重点产业、主要贸易国别贸易摩擦信息,为涉案企业提供应对辅导、贸易调整援助、诉讼费补贴等相关服务。三是加强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涉外法律培训。推动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则制定产业政策,提升企业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法律意识,助推我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引进和培育。联合市司法局,有效拓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增强服务企业能力,提高各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在法律服务队伍中的比例,在涉外法律国际贸易、涉外知识产权等领域重点培养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人才,有力助推重庆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六)增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狠抓法治学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庭审旁听、线上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扩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知识面。组织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二是深入宣传贯彻重点法律。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商务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常态化工作任务,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