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商务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逐项对照《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将述法工作纳入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党组会专题研究《市商务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
(二)强化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商务领域立法立规。
针对商务领域成品油、蚕种、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法律法规监管薄弱,职责悬而未落,监管真空和缺位的现象,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聘请专业立法团队开展立法工作,推动制定《重庆市成品油管理条例》《重庆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修订《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着力解决法律依据缺失、部门职责界限不清、监管执法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积极推动创制性立法,重点推动《重庆市成品油管理条例》纳入人大立法审议项目,新申报《重庆市火锅产业发展条例》纳入未来5年人大立法规划。
(三)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运行行政权力。建立行政权责事项动态清理制度,实时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形成2023年度商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时更新调整“渝快办”许可事项清单,确保我委行政权力责任范围明晰,无违规运行行政权力情况。二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建立商务领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定期排查归集及处理工作机制,清单之外严禁违规设立其他市场准入事项,维护市场准入的统一性、权威性。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流程、优服务“四减一优”,推进实施商务系统“证照分离”10项改革事项,拍卖、对外劳务、蚕种经营等3个事项在全市和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制扩面,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效率明显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实施川渝通办,加大区域间政务服务合作。
一是同步5项电子证照落地。与四川省商务厅共同加大电子证照覆盖力度,共同推动5个电子证照落地,两地电子证照应用清单达到一致。二是推动拓展“川渝通办”。推动商贸流通领域5个通办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并纳入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在川渝各地设置的无差别“川渝通办”综合窗口。
(五)规范公正执法,提升商务领域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两库一单”并每年动态更新,做到执法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确保执法公平性。建立“商务诚信信息系统”,联合市级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规范公正。开展商务领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合理划分裁量阶次,进一步明确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重处罚的材料阶次和具体情形,不断规范商务领域行政处罚标准工作。三是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充实商务系统执法力量,全面提升商务系统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完善管理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程序和内容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从立项到公布再到废止全生命周期的系统管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有序,从源头上杜绝规范性文件越权、违法等问题。规范性文件合规率100%。二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合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不合规的政策不得报委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不得印发,认真开展存量清理工作,坚决防止出台或执行不合法、不合规的政策文件,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落实,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制定实施《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市商务委门户网站、市商务委官方微信号和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法定内容。建立落实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安全防控,保障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紧盯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餐饮住宿业等重点关键领域,突出开展成品油、餐饮行业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推动上线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智能监测应用,运用数字化手段优化加油站购销存数据、安全事故处理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等管理。二是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强化行政诉讼应诉保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确保我委2023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分管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上率下,主动听取我委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案情,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确保我委行政诉讼案件准备充分,积极主动应诉。
(八)坚持需求导向,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着力构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对接市司法局等多部门推动制定关于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集聚服务资源,开展服务项目,优化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依托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体化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站,负责实施国际贸易摩擦监测预警,参与贸易救济案件行业协调,开展有关业务咨询、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加强与外贸企业沟通联系,开展贸易摩擦法律服务项目,支持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应诉,切实维护我市外贸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崇法,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狠抓“关键少数”,推动委党组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2次。二是加大机关内部党员干部的普法培训力度,采用专题法律法规讲座形式,对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法律培训,有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积极组织参加重庆市法治理论考试。按照重庆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参加集中法治理论考试人员确保全覆盖;积极组织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网上考试,力争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精神,对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立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速,成品油流通管理、蚕种管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等行业立法正在推进中,但立法效率有待提升。二是商务综合监管执法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内部执法分工不够明晰,部门之间执法边界不够清晰,各级商务执法队伍和力量不足,智慧监管和数字化监管方式较为欠缺。三是涉外法律服务意识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商务领域涉外企业法律需求和法律服务供给之间存在不平衡的情况,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实效性有待增强。
三、2024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加快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商务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加快推动《重庆市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加强商务领域立法储备,探索推进商贸服务业特色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适时清理、修订、废除不利于重庆开放和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以良法善治保障商务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制度,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三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政府采购、产业补贴等重点领域审查,做到“有件必审、审查必严”,确保出台的每一项政策不妨碍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不影响国内国际市场正常贸易秩序。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完善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要求,动态调整《重庆市商务系统(市、区县、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行政权力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二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商务领域市场准入管理,推动“非禁即入”广泛落实。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数据平台互联互通、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应用、川渝政务服务合作、跨省政务服务合作等重点领域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等重点工作,深化商务领域行政审批改革,优化企业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建立健全监管执法体制。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单用途预付卡、成品油流通、汽车销售、家政服务、商业特许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领域商务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二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速推进全市“商务智慧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商务执法与信用治理的联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智慧监管手段,整合、对接监管信息平台或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分类监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力量建设,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协同,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综合监管机制,发挥行业商协会自律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加强商务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做好案件调解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多元化解有效机制。二是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及时做好行政复议申请移送、意见回复、证据提交等工作,认真履行复议决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按时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强化行政诉讼应诉保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确保我委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继续保持100%。
(五)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体系。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积极整合我市涉外法律服务资源,面向涉外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外国法查明、出海护航、涉外商事纠纷化解等特色涉外法律服务项目。二是加强贸易救济工作。充分运用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站,收集、分析和识别我市重点产业、主要贸易国别贸易摩擦风险信息,为涉案企业提供应对辅导、贸易调整援助、诉讼费补贴等相关服务。三是加大对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涉外法律培训力度,推动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则制定产业政策,提升企业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法律意识,助推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六)增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狠抓法治学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旁听审判、线上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组织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二是深入宣传贯彻重点法律。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以及《外商投资法》等与商务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委党组、行政及机关各处室的常态化工作任务,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