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4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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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0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0 |
关于《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文件原文
(略)
二、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出台背景。中小微外经贸企业和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服务业等行业的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普遍存在抵押物不足、信息不透明和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偏多等弱点,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难题,抗风险能力较低。为提高对中小微商贸企业融资服务能力,助推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中小微商贸企业稳健经营,我委会同市财政局设立了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并出台本实施细则予以规范。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7号)。
3.《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商财〔2024〕321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6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共五章三十一条。包含总则、实施内容、风险分担机制、操作流程、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阐述出台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明确“渝贸贷”的实施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注重绩效、风险可控,持续完善、稳定运行。
(二)实施内容。
1.管理部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称市商务委)会同重庆市财政局(以下称市财政局)对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称资金池)进行管理。
2.投放规模。资金池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渝贸贷”贷款规模按照资金池规模以1:15的比例放大。
3.支持对象。中小微商贸企业(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相关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注册登记。二是生产经营正常。三是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四是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等信用系统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五是符合银行授信和担保机构担保等相关要求。
4.支持标准。“渝贸贷”贷款额度、利率、期限以及续贷要求等具体标准以市商务委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目前为单户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到期可续贷,续贷次数不超过2次。
5.贷款方式。企业可选择信用或担保机构担保两种方式申请贷款。
(三)风险分担机制。对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贷款,资金池承担贷款本金风险损失不超过70%。对采用担保方式发放的贷款,资金池承担贷款本金风险损失不超过30%。资金池以其池内规模为限承担风险补偿责任,超出资金池规模的风险补偿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如有担保)按约定比例承担。资金池设立预警、熔断、重启等机制。
(四)操作流程。企业提交申请、市商务委审核企业资格、企业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尽职调查及贷前调查、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如有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担保机构配合)。
(五)监督管理。加大绩效管理力度,资金池规模与资金池项下银行上一年度贷款余额比例应不低于1:5。对有虚构贸易背景骗贷、已收到货款或风险补偿资金后不按时归还银行贷款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其新的融资业务不再纳入“渝贸贷”资金池支持范围。自发现失信行为起三年内,取消上述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享受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资格。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渝贸贷”。指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项下开展的贷款业务。
(二)风险补偿资金池。是为了分散风险和合理控制风险而采用的金融创新模式。由政府出资,银行和担保机构放大规模、增强信用,通过政银担三方风险分担机制,缓解中小微商贸企业融资难题。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资金以保证金形式存入合作银行,专款专户,在符合条件的借贷主体发生逾期风险时先行赔付再按程序追偿归垫。
(三)逾期风险。贷款逾期通常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时限向发放贷款的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而造成贷款形成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风险情况。
五、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本次出台的《实施细则》,较《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主要修订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对第一章总则进行了简化。二是将贷款优惠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具体标准调整为在与合作银行的协议中明确。三是风险分担机制调整为资金池承担风险损失不高于70%,具体分担比例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债务追偿业务余额预警调高到500万元。四是对监督管理机制进行了优化。
六、针对核心条款的解读
(一)核心条款1
标题:第一章 总则
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促进中小微商贸企业稳健经营。
解读:
问:为什么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答:在风险补偿资金池项下的贷款业务可以为企业增信,帮助银行及担保机构分担一定份额的贷款本金风险,缓释银行和担保机构风险压力,引导银行快速、低息、提额放贷。
(二)核心条款2
标题:第二条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内容:政府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健全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中小微商贸企业融资服务主体作用,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解读:
问:目前服务借贷主体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答:经前期征集合作意向,目前合作银行为重庆银行;合作担保机构为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市商务委将根据资金池运行情况对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予以动态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取消等),调整之后的银行、担保机构再次申请加入间隔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三)核心条款3
标题:第二章 实施内容
内容:资金池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根据“渝贸贷”实际运行情况,经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会商一致,可对资金池规模进行动态调整,但调整后的资金池规模与存量融资业务余额比例不得低于1:15。“渝贸贷”贷款规模按照资金池规模以1:15的比例放大,贷款余额达到资金池放大比例上限后,由市商务委发出通知,暂停接受“渝贸贷”申请。
解读:
问:“渝贸贷”资金池规模有多大,能够提供多少贷款资金?
答:“渝贸贷”资金池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按照1:15的比例放大,可提供总规模4.5亿元贷款。
(四)核心条款4
标题:第三章 风险分担机制
内容:根据贷款方式的不同,“渝贸贷”业务贷款可选择信用或担保机构担保两种方式发放。“渝贸贷”资金池以其池内规模为限承担风险补偿责任,超出资金池规模的风险补偿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如有担保)按约定比例承担。
解读:
问:如果发生贷款逾期风险有哪些措施可以控制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自身风险以长期运行?
答:《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五条约定了资金池的放大规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了参与资金池运营各方的风险分担比例,第十三条到十六条规范了资金池有关预警、熔断、重启和终止的触发条件及方法,可以保证资金池安全有效运行。
(五)核心条款5
标题:第四章 操作流程
内容:资金池贷款申请和发放按照以下流程实施:企业提交申请、市商务委审核企业资格、企业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尽职调查及贷前调查、担保机构尽职调查 (如有担保)、银行发放贷款 (担保机构配合)。
解读:
问:企业如何申请“渝贸贷”,整个流程需要多少时间?
答:企业申请“渝贸贷”,首先通过市商务委官网提交申请,市商务委审核通过后,通知企业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 (如需担保)提交贷款申请,合作银行和和担保机构 (如需担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和贷前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
政策原文: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sww.cq.gov.cn/zwgk_247/zfxxgkmlrk/zcwj/xzffxwj/202505/t20250514_14609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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