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19-009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9-06-14 | [ 发布日期 ] | 2019-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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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19-06-25 |
[ 成文日期 ] | 2019-06-1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潘毅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凌 凡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唐英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钱永培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汪绍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李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勇军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覃正杰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周利民 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李 庆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 辛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彭和良 市商务委副主任
徐 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金勇杰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周洪亮 市信访办副主任
孙启福 市高法院副院长
李建超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廖忠贤 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 铀 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胡 蓉 重庆银保监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的整治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协作配合等。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由徐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打击传销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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