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为促进区内企业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率先探索开展建设领域“一本报告管全域”试点,即由政府统一组织购买第三方中介服务,开展区域整体评价及评审备案,编制负面清单,清单之外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地理坐标直接获取成果,不单独编制相关评价报告,亦不再单独进行审批。将过去由企业单独委托第三方评估后经相关部门审批,转变成政府委托机构对整个区域进行评估及审批,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可以显著提高区域内企业投资的落地速度,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创新工程监管新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选择共性特点突出的区域开展整体评价。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选择土地性质及用途明确、产业定位清晰、建设项目共性特点突出、面积大小适中的未建成区域开展整体评价,确保整体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及适用性。首批将渝北板块木耳物流园、机场航空物流区(机场D6地块)和西南国际汽贸城三个片区待建地块纳入试点范围,试点面积面积共356.1040公顷,其中木耳物流园片区88.4046公顷,主要为物流仓储用地;西南国际汽贸城片区148.0281公顷,主要为商业商务用地;机场航空物流区(机场D6地块)119.6713公顷,主要为物流仓储用地。
(二)筛选整体适用性强的评估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立足企业实际需求,明确部分法定、强制性的、涉及安全或基础性的评估事项纳入区域整体评价范围。首批纳入整体评价的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价、文物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水资源论证共8本报告,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办理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所需评价事项,共性特点较突出,具有基础性和整体适用性。
(三)创新报告评审备案模式。由政府对试点区域内评估事项的评估、评审、备案等流程整体把关,采取“统一报告评估,统一技术评审,统一成果备案”的方式开展报告编制,即以一个区域为整体,某一单项评估事项只编制“一本报告”,只申请开展一次专家技术评审,只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次成果备案,区域内各工程项目共享报告成果。
(四)简化成果运用流程。试点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需使用报告成果的,由项目所在园区管理单位出具属于改革试点范围的证明,企业根据需要获取报告成果,在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时,只需向规划许可部门提交园区证明,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就不再单独编制相关报告,也不用再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由规划许可部门受理后同步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二、实践效果
(一)转变管理方式,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以优化公共服务为目标,由政府统一购买第三方中介服务,提前编制备案完成相关基础性报告,供区域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可免费共用报告成果,不再进行单独审批,变事前审批为事前服务,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了工程监管新模式,区域内建设项目投资速度将大大提高。据测算,8本报告提前编制完成供企业直接使用,至少可以为企业缩短1至2个月落地投产时间。
(二)精简审批流程,审批效率显著提升。简化企业在办理规划许可时的相关环节,原需跑多个部门单独审批,改为由规划许可部门根据园区证明直接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承认评估报告的有效性,不再要求单独办理相同事项的审批,将企业原需跑5个部门精简为只需集中跑1个部门,审批效率显著提升。
(三)减轻企业负担,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由政府财政承担为试点区域提前做好相关报告的评估、备案等工作,区域内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可免费共用报告成果。以水土保持评价为例,单个项目(面积5公顷以上)单独编制该报告需要5至10余万元,报告编制及评审大致需要15个工作日,报告书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实施该改革后,企业不再单独支付项目论证、评估、审查等费用,不需多头跑、反复跑审批,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探索行政审批提质增效。建立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试点区域内落地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及方式,优化审批手续,促进审批效率提高。
(二)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责,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工作细则,实施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建立基于不同风险级别的项目监管检查机制,加大对高风险项目监管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跟踪评估工作。报告成果有效期满后各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应开展跟踪评估工作,根据改革试点开展情况编制跟踪评估报告书,按程序重新进行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