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以来,中国投资领域的高水平开放加速前行。在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张恩迪看来,为更好地增强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中国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同时,也要建立与高标准国际规则近似的从严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虽然一直在完善,但是与国际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部分条款仍存在差距。”张恩迪说。
对此,张恩迪提出如下建议:中国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适用范围,探索建立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至15年。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将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适用范围从进出口扩展到过境产品。明确界定直接采取刑罚的商标和版权侵权行为,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处罚。对数字环境中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利的行为适用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规定的程序。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继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海关保护之间的衔接,健全司法、仲裁、调解等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问题。
除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外,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提出了《关于优化投资性公司再投资所用资金的统计口径》的提案。她建议,优化外资统计口径,追踪投资资金流向,调整招引外资的关键绩效指标;加强对各地招商部门的培训,支持招商部门接受企业提供的资金最终来源证明。
在自贸试验区书写更加开放的未来方面,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有着他的建议。“目前,自贸试验区已经基本实现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经济圈全覆盖,服务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全国各地依托自身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在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面积极探索、各展所长,初步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集聚扩散效应。”王济光认为,未来需要完善中央统筹与地方创新的协调机制,推动形成中国特色自由贸易试验区体系,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布局,对接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