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同意重庆海关备案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创新举措,这是2023年重庆海关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进出区‘四化’监管新模式”“实蝇智能监测模式”后获备案的第三项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

1.“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的功能?
将海关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系统与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对接,利用现有成熟的新一代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完成海关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系统与TIPS系统的连接,实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数据在海关、商业银行、国库、企业之间交换。
2.传统柜台缴税与电子支付的区别?
传统柜台缴税
海关汇总生成缴款书后,打印纸质缴款书交给企业——企业前往银行缴纳税款——企业将加盖银行收讫税款业务印章的缴款书(第一联)送回海关——海关人工核注税单。如产生滞纳金则需重复如上流程。
电子支付
企业登录“单一窗口”签署三方协议——企业通过 “单一窗口”查询跨境电商待缴税单后确认支付——海关业务系统接收银行扣款信息后完成税单核注,并自动释放担保额度。

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的成效?
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企业支付税款的便捷性,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该功能上线后,企业足不出户便可实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单的在线查询、在线支付和自动核注,不仅极大提高企业通关时效,还能降低企业人工和物流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担保回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