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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7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5-09-28 [ 发布日期 ] 2025-09-28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7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5-09-28
[ 成文日期 ] 2025-09-28

2025年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评估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5万元。

(三)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

1.项目背景

2023年,我市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领航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相继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当前,我国经贸发展面临来自国际国内新的困难与挑战,为检验制度创新成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助力内陆开放国际合作引领区、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我处拟面向重庆自贸区相关主体开展系统性、综合性评估工作。

2.主要服务内容

(1)开展全面摸底工作。组建调研团队,针对自贸区建设的各类主体,包括各有关市级部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9个板块区域管理机构、有关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等,开展全面走访调研工作,深入了解重庆自贸区建设现状、面临的瓶颈和短板以及建设发展诉求等,形成调研台账。

(2)形成完善指标体系。对比发达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形成“区域管理机构+工作专班”两套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制度创新、高质量发展、开放合作、任务落实、运行管理等方面入手,针对9个板块区域管理机构设计一套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创新工作专班和发展工作专班职能特点,从职责履行、部门协同、创新成效等方面设计评估指标。

(3)开展专家指导与评审。组建由制度创新、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公共政策、统计分析等相关领域构成的专家顾问团,全面指导自贸区综合评估工作。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依托评估对象提交的总结材料、评价指标体系填报情况及佐证材料,根据综合评价指标及标准,结合实地调研和现场质询,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价打分,形成综合排名。

(4)形成高质量评估报告。基于调研摸底和综合评估,形成重庆自贸区综合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自贸区现有发展基础、建设进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案例经验,以及下一步思路和举措建议等。报告能完成中央巡视组督导任务的同时,指导我市自贸区下一步工作。

(四)服务日期

2025年12月底。12月底。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合法注册并获得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三)近三年以来未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其中正文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及其团队);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供应商及其团队);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八)市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评审方法及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通知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3)有依法纳税证明

依法纳税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诚信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司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15%

15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高于限价为无效报价

2

服务部分

(60%

60

按服务需求提供书面方案。

1. 综合评估工作方案(20分)

优得15-20分,良得8-14分,一般得1-7分。

2.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20分)

优得15-20分,良得8-14分,一般得1-7分。

3.所涉领域合作专家资源(10分)

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

4.服务团队人员配置(10分)

根据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的经验、资历(履历、从业时间、自贸区评估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进行打分。

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

评审人员根据服务要求为标准,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进行独立评分。

3

商务部分(25%

25

供应商及其团队,承担过类似项目服务的,每提供1份政府单位委托项目合同得5分,最多25分。

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综合评分法

满分100分,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评估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方案部分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评估方案、投标报价部分评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五、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投标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912办公室。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8: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266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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