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253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6〕93号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253 |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6〕93号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关于实施2026年二手车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政策激励引导,活跃二手车消费市场,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决定实施2026年二手乘用车购置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贴适用时间
2026年5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
2.政策实施期内,在公开征集参与的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2万元及以上二手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
3.在政策实施期内按规定依法完善所购二手乘用车转让登记手续。
4.政策实施期间,同一辆二手乘用车只能享受一次购置补贴。
5.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二手乘用车购置补贴。
6.个人消费者申请二手乘用车购置补贴,其所提交的该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补贴适用时间内取得。
7.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购买二手乘用车的,按照《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车价合计金额的1.5%(向上取整至整元)且不高于4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2.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资金用完或政策期满即止。
3.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对象的银行借记卡上。
二、申报补贴渠道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补贴渠道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6年5月15日10时至2027年1月10日24时期间,通过经公开公平方式确定的重庆市二手车购置补贴申报平台或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跳转至我市二手车购置补贴申报平台,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若未按期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填报申请人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信息。
3.填报购置并转让的旧车信息,需填写该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并上传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办理转让登记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填报购置二手乘用车的销售合同信息,需填写本车合同价款(须与该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车价合计金额一致),并上传该车签订合法有效的《二手车销售合同》(首页和签署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三、申报补贴程序
(一)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二)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将在重庆市商务委官网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s://sww.cq.gov.cn/ztzl_247/cqsjlcjxfpyjhx/escgzbt/),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经公开公平方式确定的补贴资金代发机构,将提供线上平台供个人消费者查询补贴资金发放状态和在线补正银行卡信息。
(三)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四、配套支持政策
(一)政策实施期内,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车主提供合理利率水平的分期购车服务。
(二)鼓励有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钜惠叠加,联动出台配套资金补贴、优惠打折等优惠政策,惠及广大消费者。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二手乘用车购置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要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严防骗补套补等问题,确保该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大力发展二手车消费,积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市商务委设立二手乘用车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23—63636981、023—67787709,设立政策咨询邮箱:cqyjhx@126.com,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该项政策措施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市商务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二手乘用车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消费趋势特点,体现政策促进成效。
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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