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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067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5〕26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5-01-26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067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5〕26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 成文日期 ] 2025-01-26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实施2025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市场消费潜力有效释放,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精神和《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有关要求,经会商市级相关部门,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结合重庆具体实际,启动实施2025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适用时间

2025年1月24日09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补贴18类家电产品,具体为: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云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电磁灶)、吸油烟机、微波炉(含嵌入式)、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饮水机、净饮机、空气净化器、投影仪、蒸烤箱(含嵌入式)、智能扫(拖)地机器人(含擦窗机器人、手持拖地机)。

(二)补贴标准。

1.政府直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无能效水效产品参照2级能效或水效补贴标准执行。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2.企业叠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交售9大类旧家电(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电脑、打印机)并在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任意一类家电产品的,按照“1件对1件”原则,在剔除企业所有优惠折扣后,在成交价基础上再享受2%企业叠加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

四、补贴方式

(一)个人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参与零售商实体门店或者线上平台(以下简称线上线下“参与单位”)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时,实体门店使用专用收款设备、线上平台选定经认定的支付渠道中任一支付渠道付款,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享受。

(二)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购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第一批补贴资金规模为3亿元,补贴资金总额及后续批次规模另行通知。

五、参与单位

市商务委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认参与实施的家电品牌、线上线下“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平台和线上电商平台、线上收单机构。最后确定的家电品牌、线上线下“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平台和线上电商平台、线上收单机构在市商务委官网公布(访问地址:http://sww.cq.gov.cn/)。

六、消费者参与方式

(一)个人消费者在重庆符合条件的参与零售商线下实体门店或线上电商平台购买补贴范围内绿色智能家电即可享受。

(二)消费者在实体门店购买时,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领取18类补贴家电的资格码,然后通过专用收款设备购买符合补贴标准的家电,即可直接享受对应家电补贴政策。在线上电商平台购买时,先在电商平台领取18类补贴产品资格码,然后选定产品,再通过平台上提供的支付方式予以支付,即可直接享受对应家电补贴政策。

(三)购买享受补贴政策的每件产品应单独支付结算。

(四)消费者在线下实体门店交易时,若要同时享受2%的以旧换新叠加补贴政策,需在购买产品时通过“爱尚重庆”家电以旧换新诚信服务平台提交旧机回收申请,通过自动生成的二维码,在购买新家电产品支付环节予以识别后补贴减免;在线上电商平台交易时,若要同时享受2%的以旧换新叠加补贴政策,按电商平台的实现路径办理。

(五)如发生退货情形,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款项和补贴资金按原渠道退回,补贴资格一并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清算以后,则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按原渠道退还国库。

(六)消费者预定产品原则上一个月需完成提货,提货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26年1月15日,否则补贴取消,涉及部分资金由商家协调消费者补齐。

(七)其他活动规则详询公共服务平台或家电参与零售商。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我市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确保该项政策家喻户晓、顺利实施,更好地稳定和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诚邀广大市民参与监督,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45及时对虚高价格等扰乱市场行为进行举报,通过110举报热线及时对“黄牛”骗补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多方协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鼓励家电类零售单位积极参与政策实施,按程序积极申报,并配套各类促销资源,政企联动释放市场消费潜力。

(四)各线下参与单位要做好风险防控,维护好现场交易秩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要安排销售人员做好政策解读,耐心细致服务好消费者,尤其要做好老年群体、外籍人员的购买服务,帮助其享受政策。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一线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各种问题。

(五)各参与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发生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不法行为,切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六)该项政策措施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负责解释。相关单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活动的执行情况,体现政策促进成效。

(七)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23—63636865、63636850、63636816、63636660、63636856,政策咨询邮箱:272007978@qq.com,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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