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22日电(韩梦霖)8月22日,重庆市商务委发布消息,重庆市在上半年推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基础上,新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予以了全面优化升级,加力推进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促进消费潜力有效释放。
重庆市商务委副主任彭和良表示,本轮政策重点聚焦老百姓需求程度高、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行业领域,呈现出补贴标准高、持续时间长、执行范围广等特点,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多方协同促进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市场消费潜力有效释放。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5%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10%以上,新能源汽车新增20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10万辆以上,回收旧家电200万台以上。
此次重庆在升级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及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三个存量政策基础上,新增了绿色智能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两个政策,补贴范围基本涵盖了消费者所需的重点大宗耐用消费品。
比如,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辆、7000元/辆,分别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
此外,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力度。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由原实施的分档补贴政策(20万元及以上补贴3000元,20万元以下补贴2000元),调整为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将卖旧车后购置燃油车新增纳入补贴范围,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5%、最低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