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884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5〕379号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884 |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5〕379号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6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6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收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政策执行实际,为做好我市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收尾工作,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增加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1.6亿元,叠加前期已发布0.25亿元,申报额度共计1.85亿元,继续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组织实施。
二、叠加资金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有效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11:00至2026年1月10日24:00或1.85亿元额度申报完毕。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27日11:00,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及时申报。
三、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材料中的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材料,均须于2025年12月27日11:00前取得。补贴标准、申报渠道等事项按照渝商务〔2025〕239号、318号文件执行。
四、请提交了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个人消费者,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材料的,应于2026年1月20日24:00前提交补正,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
五、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引导消费者合理安排购车计划,稳妥有序组织实施,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政策咨询电话:023—63025560、65748960、63396949、63636981、67787709。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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