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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017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6〕5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6-01-08 [ 发布日期 ] 2026-01-08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017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6〕5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6-01-08
[ 成文日期 ] 2026-01-08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放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剩余额度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政策执行实际,现就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剩余额度开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剩余额度5960万元,继续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组织实施。为便于消费者理解、申报和系统运维,本次额度采取新增方式开放申报。

二、有效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11:00至24:00或5960万元额度申报完毕。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月10日11:00,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及时申报

三、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材料中的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材料,均须于2025年12月27日11:00前取得。补贴标准、申报渠道等事项按照渝商务〔2025〕239号、318号、379号文件执行。

提交了2025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个人消费者,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材料的,应于2026年1月20日24:00前提交补正,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

五、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稳妥有序组织实施,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政策咨询电话:023—63025560、65748960、63396949、63636981、67787709。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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