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017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6〕5号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8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017 |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6〕5号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8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8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放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剩余额度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政策执行实际,现就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剩余额度开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剩余额度5960万元,继续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组织实施。为便于消费者理解、申报和系统运维,本次额度采取新增方式开放申报。
二、有效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11:00至24:00或5960万元额度申报完毕。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月10日11:00,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及时申报。
三、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材料中的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材料,均须于2025年12月27日11:00前取得。补贴标准、申报渠道等事项按照渝商务〔2025〕239号、318号、379号文件执行。
四、请提交了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个人消费者,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材料的,应于2026年1月20日24:00前提交补正,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
五、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稳妥有序组织实施,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政策咨询电话:023—63025560、65748960、63396949、63636981、67787709。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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