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828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4〕375号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828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4〕375号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7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实施重庆市2024年线上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家居以旧换新,促进市场消费潜力有效释放,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安排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启动实施重庆市2024年线上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适用时间
(一)政策期限
2024年12月6日18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期满政策即止)。
(二)发放时间
政策周期内每天发放,领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
重庆辖区内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1.厨卫改造类:饮水机(含茶吧机)、蒸烤箱(含嵌入式、电烤箱)、料理机(含多功能食品料理机、食品处理器、绞肉机、辅食机、咖啡机、豆浆机)、空气炸锅、破壁机(含破壁豆浆机、破壁料理机)、垃圾处理器(含厨房粉碎机)、马桶(含坐便器、智能马桶盖)、浴缸(含浴桶)、淋浴器(含花洒)、浴霸(含风暖机)等10小类。
2.智能家居类:扫(拖)地机器人(含吸尘器)、智能洗(拖)地机(含手持拖地机)、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音箱、智能家用监控、智能床、智能晾衣架等8小类。
3.适老家居类:电暖器(含暖风机、烤火炉、踢脚线取暖器、油汀、电暖桌)、呼吸机、雾化器、血压计、血糖仪、制氧机、护理床、紧急呼叫器、睡眠仪、轮椅(含电动轮椅)等10小类。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按照剔除参与单位所有优惠后成交价的15%给予直接补贴。每个消费者限补6件(套),单件(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
四、补贴方式
按单件(套)商品价格15%、最高抵减2000元的资格券方式实施,消费者在购买家居支付环节直接抵扣享受。涉及补贴资金由参与线上企业先行垫付,再按程序和要求向政府申请拨付。
五、参与单位
(一)参与条件。一是参与线上企业应为重庆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拥有独立的线上交易平台或所合作的线上交易平台愿意为其提供线上安全交易推荐承诺,并自主开展线上家居销售。二是能在渝体现补贴政策实施绩效。三是自愿与重庆公开征集确定的服务平台实现技术对接。
(二)参与方式。一是活动执行方通过官网等渠道面向全市公开征选参与政策的线上企业,线上企业向活动执行方提交参与申请,经活动执行方审核通过并向全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纳入参与范围,线上企业需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二是线上企业需根据活动执行方审核通过的家居品牌及产品,据实组织平台内符合补贴范围产品设立“重庆家居以旧换新补贴专区”。消费者购买专区内的产品,且收货地址需在重庆行政区域内,方可享受补贴政策。三是线上企业需与服务平台实现技术对接,通过云闪付APP实现补贴资格核验、领取和核销,并完整、准确、真实上传商品条形码、商品名称、商品成交价、优惠码等相关信息。四是线上企业要利用自身平台优势加强家居补贴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五是线上企业加强诚信经营,上送到服务平台的数据要和实际销售数据一致,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家居补贴政策兑付过程监督,坚决杜绝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六是政策实施结束后,活动执行方对线上企业垫付资金情况予以清算,按程序和要求拨付垫付资金。
(三)实施要求。一是线上企业销售的涉补家居,由其在渝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向个人消费者开具发票,发票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企业)补贴金额”,发票信息须包含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价格、银联订单号等七要素。二是政策实施期间,线上企业应按照要求建立销售台账,包括云闪付交易信息、发票信息、物流轨迹信息等,并在活动执行完成后提交给执行单位进行审计。三是线上企业销售的家居产品送货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个月,2025年1月31日前必须全部送货完毕,未送货部分不纳入补贴范围。
六、消费者参与方式
(一)消费者在服务平台领取补贴资格券后,在符合条件的参与线上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家居产品,在支付环节通过资格券直接抵扣享受政策补贴。
(二)消费者参与流程:
1.消费者下载并进入服务平台APP,通过首页活动入口,搜索“重庆家居以旧换新”或“重庆家居补贴”进入活动页面,领取家居以旧换新资格券。
2.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线上企业选购补贴范围品类商品,消费者通过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支付订单货款,使用资格券在支付环节按相应比例直接折扣结算。
(三)如发生退货情形,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清算以后,则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四)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平台或政策参与单位。
七、资金拨付及清算方式
(一)政策实施期间,参与政策的线上企业参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流程指引(试行)>等的通知》(渝商务发〔2024〕37号)中《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对所卖家居产品做好订单、发票开具、配送等要素管理,所配送商品不需通过序列号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政策实施结束后,参与政策的线上企业参照《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向政策执行单位提交有关审核资料。
(二)政策执行单位依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参与单位补贴资金垫付情况予以清算审计,按程序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及时向市商务委备案,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将企业垫付资金拨付至各参与单位上报的对公账号。
(三)政策实施期间或资金清算后,消费者若发生退货,应按原渠道退货退款,退货时已兑付的财政补贴资金应按原渠道退还政策执行单位,政策执行单位汇总后及时退还国库。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我市家居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确保该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顺利实施,更好稳定和扩大家居消费。2024年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宣传物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CdtZbugz0ot6Sn1p3XbCg,提取码:w1p4。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违者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诚邀广大市民监督,通过12345热线对虚高价格等扰乱市场行为进行举报;通过110举报热线,对“黄牛”骗补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三)该项政策鼓励各类家居相关零售商积极参与,按申报审核评审程序分批滚动纳入实施范围。
(四)该项政策措施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负责解释。相关单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活动的执行情况,体现政策促进成效。
(五)咨询电话:023—67661918、023—67660600、023—67862888,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每天09:00—17:30。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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