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5〕28号)和《关于将换购新电动摩托车纳入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补贴范围的通知》渝商务〔2025〕52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委联合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申报资料审核等工作,按程序现对已通过申报审核拟发放补贴的第二批消费者(共计9128名,涉及补贴资金456.4万元)作如下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致电023-88305250进行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符合2025年重庆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条件人员名单(第二批)
重庆市会展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