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18-014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8-08-01 | [ 发布日期 ] | 2018-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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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18-08-01 |
[ 成文日期 ] | 2018-08-01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赵世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建议》(第059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委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与市编办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明确要求 “充分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近年来,我市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表现出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中央政策脱节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行文机制不畅,趋于区县政府部门化,缺乏投资管理权限,行政效率低下,缺乏激励机制等方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解决我市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通过广泛调研,形成了《关于两江新区及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调研情况的报告》,将开发区改革纳入全市综合经济体制改革事项推进。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形成了《关于促进我市各级各类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从“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考评机制、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大部制改革、探索市场化运营”等方面,对我市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进行了明确。目前,已报送市政府审议,正按程序报请印发。
三是将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权限,全部下放至各国家级经开区;将国家级经开区纳入市商务委收发文范围,取消公文转报环节。
四是推进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优化服务改革,重庆经开区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压缩率达58.9%,万州经开区每月至少到现场、到企业服务一次,长寿经开区实施项目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
按照商务部开发区创新提升工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我委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市财政每年专项切块部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向商务部争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招商引资。
三是推动人民银行为各国家级经开区单独设立金库,解决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要求独立预决算问题。
四是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市场化改革,通过公司制等管理运营模式建设一区多园、区中园。
五是开展飞地园区建设试点,创新区域间国家级经开区合作共建模式。
六是推动制订出台《重庆市国家级经开区管理条例》,明确国家级经开区法律地位、经济管理职能、行政审批和执法权限等。
此复函已经张智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并及时将回执内容上传至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
附件:1.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doc
2.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执.doc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外国投资管理处,陈昌华
联系电话:62663095、13896200076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锦大道60号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议案建议办理处
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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