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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9-04-19 | [ 发布日期 ] | 2019-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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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19-04-19 |
[ 成文日期 ] | 2019-04-19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商务函〔2019〕226号
A
同意公开
孙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建议》(第0116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作为商业企业一种重要的营销方式,在商业零售、住宿餐饮、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等服务性行业较为普遍,对扩大市场、促进消费、便利支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暴露出的消费侵权、恶意圈钱甚至卷款跑路等问题,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
自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商务部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狠抓实名登记、非现金购买、限额发行三项制度在单用途卡监督管理中的落实落地,以单用途卡管理系统、专项检查、信用建设为重点,不断强化基础数据归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单用途卡管理备案管理工作,着力营造浓郁的商务信用氛围,在提升商贸发卡企业社会信用度和广大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备案单用途卡发卡企业162家(其中:市级备案的集团发卡企业5家、品牌发卡企业3家;区县备案的规模发卡企业98家、一般发卡企业56家),全市38个区县和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均已实现备案范围全覆盖,已有20家商业银行参与了单用途卡资金的监管工作,有4家保险公司联合组成的保险共同体已在开展单用途卡资金保险业务,已实行资金存管的发卡企业达147家、投保企业达15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售卡体量快速增长,给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和全新的挑战。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备案企业较少。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发卡主体总数近5万家,但实际备案的发、售卡企业仅有162家,备案比例不足1%,大量应备未备发、售卡企业游离在监管之外。
二是法规支撑乏力。目前,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适用的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就效力层级来看,《办法》仅是一部部门规章,缺乏上位法支撑,且在行政诉讼的实践中往往居于不利局面。就处罚力度来讲,《办法》对单用途卡各类违规行为的最高处罚上限仅为3万元,这对一个发卡金额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的企业而言,处罚力度过弱。就法律本身而言,《办法》在出台时缺乏深入的调研,执行过程中的局限性十分突出,(比如,限定行业、行政相对人主体、发卡类别等方面),在投诉对象不知情的前提下,增大了行业主管部门解释难度,一定程度上容易触发广大消费者不满情绪。
三是缺乏管理合力。由于《办法》自身局限性使然,无法调整管理商贸行业之外的文化旅游、交通、健身、医疗和教育等行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卡,加之相关领域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某些领域的管理还时有“盲点”出现。此外,由于对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发卡主体更是缺乏相关管理制度,一些经营者注册其他行业的企业,却开展商贸行业的单用途卡业务逃避监管,违法违规成本低甚至无成本,导致众多不法经营者肆意妄为。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内单用途卡管理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多措并举,引导和规范单用途卡领域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广泛深入调研,加快立法进程。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市拟修订《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目前该项目已纳入《重庆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的调研项目。在修订过程中,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一道,充分吸收借鉴湖北、上海等省市立法经验,在条例中对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作出更加全面详细的规定。同时,我委也将积极与商务部相关司局作好沟通汇报,加快《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进程,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备案登记,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在今后的备案登记管理中,会同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一道,严格对标《办法》和《重庆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办事指南》《重庆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卡片规范(试行)》的规定,强化对备案资料尤其是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和购卡协议的审查,严把备案登记关口。二是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尽快完善重庆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同时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美容美发、洗浴等纠纷频发行业企业,严查企业备案不规范、未与消费者订立合同和提供章程、资金管理不规范等行为,从严处罚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屡教不改违法违规典型。
三、落实“治本”举措,防范化解风险。我们将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积极会同金融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办法》关于“资金管理”的规定,重点对发卡企业是否存在实际存管资金或缴纳保费不到账、资金存管比例不达标、保函或保证保险失效或不足、金融机构未确认资金保障状态等情况加强监管,对发现的实际存管预收资金或缴纳保费不到账、资金存管比例不达标等问题,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同时,我委将会同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商事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继续推动《“先照后证”制度信息抄告和后续监管工作规程》落地落实,切实加大对美容美发、洗浴、餐饮娱乐、教育培训等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管,严格打击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和违规使用单用途卡的行为。充分发挥“12312”“12315”平台作用,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妥善调处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领理信消费。结合 “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各商贸行业协会和广大商贸流通企业,紧扣单用途卡活动主题,普及社会信用消费理念。同时,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提示消费风险,加强警示教育,营造有利于管理工作的舆论范围。
此答复函已经张智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并及时将回执内容上传至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联 系 人:市场秩序处黄刚
联系电话:62663150、13896024898
回执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锦大道60号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议案办理处
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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