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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19-015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19-04-22 [ 发布日期 ]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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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19-04-22
[ 成文日期 ] 2019-04-22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商务函〔2019〕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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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优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乡村民宿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970号)收悉。经与市文化旅游委、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形成办理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你对乡村民宿发展的关心和关注。近几年来,随着乡村旅游的深入发展,乡村民宿渐成投资和消费的新热点。原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7),对民宿表述为: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根据所处地域不同,民宿也可区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作为一种新业态,乡村民宿一部分由农家乐升级而来、一部分由农舍改造而成、另一部分由投资人投资新建。从乡村民宿业态的发展效益来看,具有促进自然、人文、生态资源有效利用和乡村振兴的良好效果,也极大地丰富了旅游服务供给和大众消费选择。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正如你建议中提到的发展缺乏长远规划、缺乏个性特色、服务不规范、牵头部门不明确等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乡村民宿产业规划有关情况

经共同梳理得知,《重庆市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加快产品及业态创新,深度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发展农业主题公园、休闲农庄、乡村营地、乡村民宿、乡村博物馆、旅游创客基地等新兴业态。《重庆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3—2020年)》提出要结合“一心三带”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布局,按照“多元化、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的发展原则,构建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创新乡村旅游业发展管理机制,要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30个、国家“美丽乡村”示范单位300个和一批国家(乡村型)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乡村型)旅游度假区,把我市乡村地区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巴渝乡村旅游目的地。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强化规划引导,积极支持我市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联合市文化旅游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旅游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6号),并单独出台了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系列政策文件,形成支持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政策体系。一是强化村规划编制实施,按照“多规合一”思路出台了村规划指导意见,指导区县梳理不同乡村类型,因地制宜编制不同形式,不同深度的规划;指导区县以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乡村建设为重点,划定生态、农业、建设三大空间,合理安排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用地在内的各类用地;支持区县在不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在村规划中布局有条件建设区以应对项目落地的不确定性。二是多渠道保障用地,在总量可控基础上实现规划弹性,盘活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鼓励区县结合农村传统风貌、民族特色建筑文化传承与保护,优先使用存量用地布局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设施;支持多村联合编制村规划,统筹用好各地指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经充分论证后可依法使用区县预留指标在乡镇范围内平衡指标,保障农家乐等乡村旅游设施;支持依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农家乐可持续发展。

市农业农村委也强调首先是用规划管理,坚持把制定村规划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第一道工序。2019年我市将全面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实行多规合一。在具体管控上,坚持乡村建设先规划后建设,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关情况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办发[2018]35号),明确要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市农业农村委已将乡村旅游聚集区作为农村人居环境“五沿”地区整治的重点区域,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支持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经济发展,同时,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资源化利用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突破。

我委自民宿在本地出现之初,就将民宿发展纳入到对农家乐(乡村旅游)产业的指导中。2008年,我委会同旅游、质监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重庆市农家乐(乡村酒店)等级划分与评定》(DB50/T 272—2008)地方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已评定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共计1734家,并相继出台了促进我市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安排了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分别开展了全市农家乐示范乡镇和农家乐集聚区的培育与评定,全市已培育打造了54个农家乐集聚区(示范村)。我委还将继续紧密关注乡村民宿发展的趋势,支持和推动农家乐(乡村民宿)发展,推动乡村民宿和品牌与特色发展。此外,我委持续支持市农家乐协会举办重庆市农家乐与乡村民宿创新发展论坛等专业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全国专家学者、经营业者交流学习。支持协会开展最美乡村民宿评选活动,提升公众对乡村民宿的认知。

三、服务规范制定出台有关情况

我市相关政府部门积极作为,大力支持和引导乡村民宿规范发展。原市质监局发布了《乡村民宿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DB 50/ T —2017)。原国家旅游局2017年10月颁布实施《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后,又于2018年启动编制《旅游民宿设施与服务规范》,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成员分别赴北京、内蒙、安徽、新疆、江西、河南、贵州、四川和重庆等地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该标准的编制出台,可以极大地指导促进我市乡村民宿健康发展。

我委作为负责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府组成部门,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精神,积极支持支持发展包括绿色饭店、主题饭店、客栈民宿、农家乐等不同业态的住宿业。今年3月1日,我委组织发布了《重庆市餐饮业服务质量规范》和《重庆市住宿业服务质量规范》。两个服务规范均按住宿餐饮业服务环节和服务岗位编写,通俗易懂,便于掌握,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鼓励运用网络订餐、智能住宿等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技术,更加注重消费体验,这将对大大推动以餐饮与住宿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乡村民宿提升服务品质。

四、民宿差异化特色发展有关情况

市委市政府2017年印发的《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在做强“大都市”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同时,做优“大三峡”黄金旅游目的地,做靓“大武陵”精品旅游目的地。构建从市到区县、乡镇、村四级旅游目的地支持体系。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充分挖掘民族民俗文化和农耕文化,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一批特色旅游乡镇。我委在支持和推动农家乐集聚区和示范标建设时,也着力强调品牌与特色发展,促进农家乐(乡村民宿)与文化特色、地方特产生产销售等结合起来,从挖掘特色代表菜品到设施布置都充分展示地域文化内涵,体现文化灵魂,指导经营者针对市场的多元需求,找准目标人群,瞄准旅游偏好和消费层次,设计服务供给和营销策略。大巴山巴渝民宿作为城口农家乐集聚区示范的高端支撑,突出打造了大巴山原乡文化品味。武隆区创新发展模式,把旅游景区周边集约发展的民宿纳入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在仙女山镇荆竹村水竹坪社整片规划,利用森林、草场、天坑、峡谷、山峦、峭壁等奇特地貌,建设归元小镇的田园艺术旅游园区。永川区的桃花源、建工农庄和诺思农庄将不同的建筑风格与文化设计,融入到黄瓜山的自然景色中,均获评2018年“重庆市最美旅游民宿”。

五、形成合力促乡村民宿发展有关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政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经营者探索前行,乡村民宿日趋红火,但离消费者的要求,离国内民宿业先进地区还是很大差距,还缺乏明确的牵头统筹协调力量。2018年5月,浙江省旅游局发布了国内第一部关于民宿问题的蓝皮书《浙江民宿蓝皮书2017》,内容涵盖浙江民宿发展的概况、市场供需、重点话题、发展趋势与展望、政策法规与标准等。这是全国目前最权威的发布,我们将认真深入研究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作法。

下一步,我委将以服务消费为导向,支持市文化旅游委按三定方案和《重庆市旅游条例》所赋予的法定职责,做好对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对旅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实施好《重庆市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十三五”规划》,推进乡村旅游与景区融合,与小城镇、新农村、整村、片区及高山生态移民扶贫、特色农业基地及园区建设结合,加快发展模式、产品及业态、市场营销及相关政策创新,推进乡村旅游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转变,推动传统农家乐向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度假转型,建设一批国际乡村旅游示范区,实现培育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目标。支持市文化旅游委开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宣贯培训,引导住宿经营者申请参与民宿评价等级评定。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落实,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支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及时登记发放乡村民宿营业执照。支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符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关要求的及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支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按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管理要求及时发放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支持公安部门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发放特种行业经营证。进一步支持指导行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贯彻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诚信经营,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乡村民宿。

此答复函已经张智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并及时将回执内容上传至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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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服务业发展处 彭岚

联系电话:62662713、19923880730

回执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锦大道60号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议案办理处

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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