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19-015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9-05-24 | [ 发布日期 ] | 2019-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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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19-05-24 |
[ 成文日期 ] | 2019-05-24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第029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商务函〔2019〕316号
A
同意公开
郭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商业会展管理的建议》(第029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会展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组织相关处室专题研究,我们一致认为,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商业会展管理的建议对深化我市会展工作具有重要的建设性作用。经与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会展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经济发展尤其是社会消费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2018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展会活动503个,展出面积912万平方米,直接收入176亿元,拉动消费1498亿元,有力促进了全市会展经济的发展。据市会展办统计,政府性会展占比20%,包括西洽会、智博会等国家级展会;商业会展占比80%,包括渝交会、立嘉机械展等市场化展会。
但是,全市会展业发展在体制和机制方面仍存在诸多障碍,制约了会展资源的整合,尚未形成集中性和综合性的优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超过17个省市成立了政府会展管理专门机构。我市目前还没有成立专门的会展管理机构,仅有重庆市人民政府会展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具体工作由会展处承担,该处室目前仅有7人,人手严重不足,影响了重大展会的筹办和全市会展工作的推进。由于会展业是综合性较强的系统行业,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在实际会展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能很难划分,因此造成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管理分散、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等问题。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商业会展。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会展业创新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我市展览业将逐步弱化党政机关在举办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节庆展会论坛活动逐步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转变。
二是出台《重庆市商业会展管理办法》,建立商业会展备案制度。《办法》中应明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负责对我市展览业的规范与发展进行统筹规划与协调。同时,经济、市场监管、科技、教育、公安、文化旅游、知识产权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展览业相关管理工作。
会展企业办展前,需到市会展办(市商务委)登记,详细告知展会的名称、内容、时间、规模等。市会展办对展览公司以及会展主办者的资质进行审核后,出具备案通知书。商业会展承办企业拿到备案通知书后,应当依照国家及我市规定,向公安治安管理部门申领《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向消防管理部门申报检查并领取检查后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展馆才可安排档期布展。 举办大型展览可能影响周边区域交通和环境的,承办企业应当事先将举办展览的时间、地点、规模等相关信息向公安交通和城管等部门报告,并接受其指导。
三是多部门协作依法加强展会监管。成立专门的会展管理机构对已备案展览进行年度审查,针对没有严格按照《办法》开展的展览,联合市区(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未经治安许可、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举办展览的,由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或者消防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未向公安交通、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由公安交通、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报告,并可处以相应罚款。
四是引导行业组织、展览主办单位、场馆等加强行业自律。展览行业组织应当在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建立展览评估体系、组织展览数据统计、发布展览资讯信息以及引导会员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各类专业性行业组织应当在利用专业信息资源和组织、举办专业性展览的活动中发挥自律作用。
此答复函已经张智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联 系 人:会展处刘崇文
联系电话:62662702、13883696096
回执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2225室
邮政编码:4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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