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1-00118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函〔2020〕6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0-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1-00118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函〔2020〕6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0 |
[ 成文日期 ] | 2020-03-15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商务函〔2020〕67号
A
同意公开
王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经济薄弱区县二、三产业发展支持的建议》(第104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至2019年,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分别安排城口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773万元、44万元、122万元。经认真分析,2017年下达专项资金较多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商务部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城口县的农村电商、冷链物流和农家乐集群项目给予资金支持1,530万元,其中: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支持150万元、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电商扶贫项目支持700万元、中央冷链物流项目支持480万元、市级农家乐集群提档升级项目支持200万元。但此类项目系阶段性工作,下达的资金为一次性补助,故2018年至2019年的支持资金与2017年相比有所减少。
对你提出的“适时调整专项管理办法” “实行切块包干”等建议,我委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努力从三个方面帮助包括城口县在内的经济薄弱区县提高资金获取额度:
一是完善资金支持方式。经会商市财政局同意,已修订并重新印发《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商务〔2020〕7号),明确专项资金的分配可采用项目法和因素法。因素法分配按照工作实绩考核、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是加大政策指导力度。深入经济薄弱区县开展商务经济领域的调查研究,摸清产业现状,掌握企业需求,力争将更多的经济薄弱区县特色项目纳入产业发展政策覆盖范围,引导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精准对接市级项目。
三是研究切块包干措施。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的实施细则,科学设定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争取更多资金向经济薄弱区县倾斜。
此答复函已经张智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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