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1-00763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函〔2021〕20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1-00763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函〔2021〕20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9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7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72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商务函〔2021〕203号
A
同意公开
秦远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网约民宿规范管理的建议》(第0722号)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宿作为一种伴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而产生的新兴业态,因其非标准属性,目前尚处于快速发展、多头监管状态。自2015年起,民宿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发展进入快车道。2019年,我国共享住宿行业的交易规模约为225亿元,行业参与人数约2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约618万人,房客人数达到1.9亿人。受疫情影响,去年民宿发展受阻。随着重庆成为旅游“网红城市”,我市旅游民宿进入爆发期。旅游民宿作为重庆旅游的重要载体,在推进我市旅游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央视新闻报道重庆是“最宠游客的城市”。《2019年中国大陆民宿业发展数据报告》显示,我市民宿主体数量全国第一、好评率进入全国省级行政区前十;从房源量看,重庆排名全国第6,居北京、上海、成都、广州、三亚之后;从间夜量看,重庆排名全国第3,位居北京、成都之后;从订单量看,重庆排名全国第9,居北京、成都、广州、杭州、上海、丽江、三亚、西安之后。
民宿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相应无序发展问题,尤其是绝大多数民宿通过携程、美团等网络平台预约推广,在加快民宿产业发展的同时也相应带来了安全隐患、虚假宣传等问题。2020年8月国家文旅部正式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4号令,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是指从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在线旅游经营者应符合工商登记管理规定,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经营。同时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质量标准等级、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指出“文化和旅游部按照职责依法负责全国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指导、协调、监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宿业发展。2018年,市委政法委牵头对网约民宿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调研;2019年8月、2019年12月,市政府分别召开规范民宿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和盘活主城区存量商业商务用房专题会议,研究规范民宿发展工作。2020年8月,陈敏尔书记在大足区调研时指出“推动旅游业发展,要完善‘住’的配套设施,可考虑通过政策支持、试点探索推动存量空置房屋快捷改造成为旅游酒店”。
近几年来,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针对民宿新业态,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监管指导,努力推动民宿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制定出台民宿规范。积极宣传贯彻国家住宿业、民宿规范标准,先后出台了《乡村民宿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DB50/T820—2017)和《重庆市住宿业服务质量规范》等,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贯彻。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结合贯彻《旅游民宿基本要求和评价》标准,文旅部门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利用城乡闲置资源发展旅游民宿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21〕1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民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乡村民宿规划作出规定;牵头起草了《重庆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对旅游民宿的基本要求、登记管理、经营规范、监督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即将印发实施。各区县结合实际,加强政策引导,其中北碚区出台《北碚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碚区“缙云民宿”品牌评定扶持办法(试行)》,荣昌区出台《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了当地民宿产业发展。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公安机关牵头加强日常治安管理,督促网约民宿经营者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如实上报住宿人员信息,及时主动报告网约房内的可疑情况、可疑人员以及发生的各类案(事)件。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指导开展旅游民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民宿经营活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同时,对旅游民宿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税务等情况加强监督指导。
四是强化排查整治。对未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网约民宿,以及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等行为,由公安部门书面函告住房城乡建委、规划自然资源局等,依法依规查处整治。加大工作检查力度,督促整改不如实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行为。同时,公安部门、辖区街道等深入网约民宿集中区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冲突升级。通过物理隔断、集中管理等方式,化解经营者和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
五是加强主体培育。文化旅游部门会同各区县拟定《试点项目计划》,目前初步策划提出试点项目144个,拟开发旅游民宿床位13450个,计划投资45.75亿元。启动开展旅游民宿品牌创建,集中力量培育认定一批精品旅游民宿品牌。支持旅游民宿提档升级,对符合条件的,鼓励积极申报绿色饭店、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品牌创建。积极开展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专业技能、安全防范、经营管理等培训,切实提升民宿服务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市级有关部门与各区县将加强工作联动,建立联合指导和重点事项处置机制,加强民宿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在广泛调研、学习借鉴、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出台《重庆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我市网约民宿治安管理规范,引导网约民宿规范有序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及民宿相关管理规定,文化旅游部门牵头本辖区内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对旅游民宿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经营活动。公安机关牵头负责网约民宿治安管理,指导和监督旅游民宿经营者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民宿建筑质量安全工作。应急(消防)部门负责对民宿经营者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承担民宿建设用地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民宿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旅游民宿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监督,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经营活动。农业农村、商务、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民宿经营的相关指导和监督工作。各部门积极从摸底排查、联合执法、化解矛盾等方面综合施策,共同加强网约民宿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通过示范创建、标准宣贯、开展培训等方式,推动我市旅游民宿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张智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洪垚
联系电话:62662637、13996520818
邮政编码:4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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