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36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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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3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3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5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米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城市核心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57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楼宇经济是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载体。随着楼宇经济的迅猛发展,楼宇经营业态乱象、改造升级动能不足等问题逐渐成为阻碍城市核心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市相关责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城市核心区楼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严把准入关口,对住宿、餐饮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生产加工、歌舞娱乐等可能产生噪音、油烟、异味、废气污染的经营项目,纳入“住改商”负面清单进行管理,明确其不得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经营者重新选址。
二是多渠道释放场地资源。支持楼宇企业采取“集群注册”“一址多照”等方式进行住所登记,鼓励集群注册托管机构为楼宇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引导楼宇企业充分利用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推动楼宇企业产业集聚与行业创新发展。
三是优化楼宇企业注册登记服务。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实现开办企业各环节“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日办结”,全流程“零成本”。为符合条件的楼宇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注册登记服务,提升楼宇企业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部门,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优化楼宇管理机制,严格登记审查,持续优化注册登记服务,支持楼宇企业发展,推动城市核心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商务楼宇物业服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商务楼宇经济发展,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商务楼宇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提升商务楼宇物业服务质量。
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信用监管机制。修订《重庆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将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监管,推动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三是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引导业主征求相关利益主体意见,并依法向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办理审批、报备等手续,规范经营。
此答复函已经章勇武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联 系 人:施沅赤
联系电话:62662812,18008335757
邮政编码:4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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