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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5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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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蒋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保税区机船“保税租赁”业务相关政策的建议》(第1104号)收悉。经与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保税租赁业务开展情况

保税租赁指设立在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内的租赁企业,同承租企业以综保区内保税货物为租赁标的物开展的进出口租赁业务。根据货物流向,保税租赁可以分为保税进口租赁和保税出口租赁。其中,保税进口租赁又可分为保税进口成品租赁(如从境外购买飞机成品,飞机进境后可直接投入使用)和加工贸易成品租赁(如从境外进口飞机大部件及料件至区内,经组装、喷漆、内部装饰后,再以保税租赁方式出区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两种模式。目前,我国保税租赁业务主要涉及飞机、飞机发动机、航空备件、船舶、海工平台以及一些高端生产设备等。其中,保税飞机租赁是运作较早、实践次数最多、社会效益最大、作业较为典型的业务。

我市已有3个综保区成功开展了保税租赁业务:2017年,重庆自贸试验区首单“保税+融资租赁”业务在西永综保区完成,五辆满载进口波音737型飞行模拟训练器的车辆以保税租赁的形式从西永综保区发往新疆承租方,重庆也是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首个完成“保税+融资租赁”业务的城市。目前,西永综保区正积极探索扩大“保税+融资租赁”的业务量,并把标的物总类扩展至进口生产设备、进口工程机械设备、进口医疗设备等领域。两路果园港综保区以“保税+”为依托,率先在全国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开展保税飞机租赁,累计引进9架空客A320飞机,实现进出口货值约37亿元;联动两路寸滩海关支持华夏航空创新开展航材保税仓储和航材包修业务,已累计完成进口航材超2000万美元。2023年3月,江津综保区首批来自德国SMB国际建筑有限公司的摊铺机、压路机等保税租赁货物顺利放行交付。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并支持保税租赁业务发展,积极推动各综保区立足自身产业优势,充分迎合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保税租赁等贸易新业态。

一是积极引导支持保税租赁行业发展。2019年4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2019〕8号),鼓励和支持各综保区“发展租赁业态。扩大飞机及发动机、飞行模拟器等大型融资租赁业务,逐步形成租赁业态集聚发展。探索开展海关异地委托监管业务”。2022年5月,重庆海关发布《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24条措施》,明确大力支持“保税+”跨境贸易发展,支持保税研发设计、保税融资租赁等保税服务贸易发展壮大。2023年6月,市委金融办印发的《2023年重庆市融资租赁和地方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监管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在产业创新升级、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作用,开展飞机租赁、大健康产业租赁等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融资租赁产品及模式创新”。

二是积极探索推动我市保税租赁行业发展路径。从国家层面开始鼓励发展机船保税租赁业务以来,市委金融办等市级部门多次组织有条件的两路果园港综保区、西永综保区、两江新区现代服务业局等单位与银海租赁等业主企业进行专题座谈,并对天津、重庆的税费、海关、外汇、配套政策等进行了对比研究,就如何推动我市飞机保税租赁发展进行了有效探索。

三是支持市内机构积极试点保税租赁实务。现已支持我市3家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开展了飞机保税租赁项目,分别是:2016年,华科租赁开展了4台航空模拟器保税租赁业务,金额约4亿元人民币;2014年,两江租赁在天津东疆设立SPV,为华夏航空开展了两架庞巴迪CRJ900型客机保税租赁业务,金额5082万美元(该项目于2026年完结,仍处于存续期);2023年,银海租赁与西部航空合作,在天津东疆设立SPV开展了一架空客A319NEO型客机的保税租赁业务,金额约5000万美元。目前,我市上述试点的保税租赁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在飞机保税租赁方面已初步积累了一些项目运营、风控管理的实践经验。

三、下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便利化水平。助力综保区发挥区位优势,加强政策指导与通关流程指引,主动与相关海关深化协作,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积极培育引进更多航空、水运及综合型物流企业,配合研究制定融资租赁设施设备在报关方面的优惠政策,依托国内国际物流通道网络,积极做好融资租赁设施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

二是重点支持飞机船舶等重点货物保税租赁业务发展。引导市内各融资租赁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在做好规划强化风险前提下,锚定飞机、船舶等先进装备制造业,服务产业发展。

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因省级税务部门无权自行出台税收政策,重庆市税务局将积极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争取取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四是推动相关行业人才发展和储备。适时启动重庆融资租赁人才库组建工作,围绕飞机、船舶、大型装备等产业的租赁业务人才吸引入库,积极推动租赁专业人才的交流和培养。

此答复函已经章勇武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联  系  人:高  涵

联系电话:023-62669621

邮政编码:4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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