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2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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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5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5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比选“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研究力量对重庆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咨询支撑作用,我委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商务领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研究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要求
(一)研究内容:对标党的二十大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要求,评估《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两个市级专项规划总体进展情况。从第三方视角评估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及重大项目实施进展,客观公正提出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规划实施后期发展环境变化,针对性提出改进规划实施尤其是推进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对策建议,对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提出建议,并对区县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与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开展研究提出思路建议。
(二)经费标准:不高于人民币30万元。
(三)时间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四)结题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课题简版报告(5000字以内)、结题验收报告(包括专家评审意见书原件)、查重报告(重复率须低于20%)、相关课题成果。
二、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相关课题或方案研究业绩,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实现。
(三)人员保障:申请单位组建的课题组组长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相对应职称职务。课题负责人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课题项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经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网站,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单位、课题组长、团队成员不得参与本次课题研究。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六)鼓励国家级和市级知名智库、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参与比选,鼓励“政产学研用”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七)评审标准:
评分指标 |
指标描述 | |
一、技术比选标准(50分) |
研究背景(10分) |
能够对“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进行详细阐述,逻辑清晰,条理清楚。 |
研究思路(30分) |
对《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两个市级规划理解透彻,对国内相关项目了解充分,对本项目的现状、业务需求等认识到位。 | |
对《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两个市级规划中期评估,提出具体、明确的研究方向、目标和措施,有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的建议意见。 | ||
能够根据项目研究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 ||
进度安排(5分) |
研究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 |
申报资料质量(5分) |
申报资料完整、齐备,装订美观整洁 | |
二、资质比选标准(40分) |
业绩(20分) |
具有商务发展、开放型经济相关课题或方案研究业绩。 |
研究团队(20分) |
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商务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域具备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团队成员是否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是否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国际合作、区域合作领域的高层次、高学历人才。 | |
三、经济比选标准(10分) |
以申报单位的报价平均值作为基准分(取整到个位),最接近基准分的,得10分;第二接近基准分的,得9分;第三接近基准分的,得8分;以此类推,10分扣完为止。 |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填写《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书》,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需在首页及尾页加盖单位鲜章,联合申报课题由牵头单位加盖公章,其他单位课题组成员签字),电子版一份(刻录至光盘),以上资料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
(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9日18:00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3—62661517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栋2206办公室
邮编: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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