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党建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4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4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软件验收测评服务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软件验收测评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8.64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供应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按照等保2.0要求,对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三级系统)。

2.结合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项目设计方案、标书、建设合同以及项目建设过程等相关资料,对项目变更内容工作量进行评估,对项目整体进行公正、科学、权威的软件测评,由CMA认证机构出具软件工作量评估报告和验收评测报告。

 (二)测评要求

1.在项目测评过程中,供应商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组,指定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协调和调度项目实施工作。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推动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进度。

3、供应商应使用专业的安全分析工具(至少包含专业的主机网络安全分析、应用系统安全析工具)对待测系统进行安全分析。在与我委深入沟通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渗透测试,发现系统缺陷,对过程进行记录并最终形成工具扫描、渗透报告。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中所使用的各类工具应具备合法使用权,需要在我委内部部署使用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

(三)保密要求

1.供应商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对本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我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

2.供应商应加强本项目资料的保密管控,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纸质、声音、影像、图像、电子等各种形态资料及其载体的保密管控措施,记录资料由生成到销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使用日志,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对制度进行调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资质;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单位对已入围(有效响应)评审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参与评审。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得分相同,按小数点后第三位高的原则选取。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0%

10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2

服务部分

45%

20

供应商提交的等保测评及软件测评的服务方案应当针对性强,对综合性技术支持服务需求理解深刻;测评内容全面,测评方法合理可行。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特点分析、项目进度安排、测评流程、测评方法、测评工具、组织架构、应急处置等,为采购人提供合理的测评方案。

方案标准性、规范性、适用性、完整性优得20分;

方案标准性、规范性、适用性、完整性良得15分;

方案标准性、规范性、适用性、完整性一般得10分;

提供安全现状分析(格式自拟)

10

质量保障措施:

供应商提出合理的质量保证措施。措施详尽、全面性优得10分;措施详尽、全面性良得6分;措施详尽、全面性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0

保密承诺及措施:

供应商应具有全面完善的保密措施,承诺严格保守本次项目内容,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保密承诺内容全面、清晰,贴合实际,保密措施详尽、可行得10分,

保密承诺内容比较全面清晰,比较贴合实际,保密措施比较详尽、比较可行得6分,

保密承诺内容一般,贴合度一般,保密措施详尽、可行性一般得3分,

差或未提供得0分。

提供应急保障(格式自拟)

5分)

风险管理:

测评风险控制措施(在测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相关活动对系统正常运行的不利影响,采取必要措施将相关风险降到最低)。

风险管理措施详尽、可行得5分,

风险管理措施比较详尽、比较可行得3分,

风险管理措施一般得1分,

差或未提供得0分。

提供风险管理(格式自拟)

3

商务部分(45%

供应商实力(15分)

1.企业实力:

1. 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

2. 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范围包含: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

3.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

4.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

5.自2019年1月1(含)日至今,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中获得省级及以上网络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管理优秀团队的得4分,未提供得0分。

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团队成员(15分)

1.项目经理具有公安部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得3分,未提供或不全的得0分。

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零信任安全专家认证证书(如CZTP或其他零信任安全专家证书)、云计算安全认证证书(如CCSK/CCSP或其他云安全认证证书),每具有1项证书得2分,满分4分,未提供得0分。

3.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有信息(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证书和中国软件测评中心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

4.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数据分析(高级)证书的,有1人得2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得0分。

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5.项目组成员中具有CISP证书的,有1人得2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得0分。

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官网证明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2月-8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上述时间的新公司,可提供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

本地化服务(5分)

供应商注册地在重庆或在重庆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在重庆有授权机构,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得5分,未满足的得0分。

1.供应商注册地在重庆或在渝设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授权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3.附本地化服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业绩

10分)

1.自2020年1月1(含)日至今,供应商具备三级系统等保测评或软件测评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的得0分。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含)日至今,供应商具备四级系统等保测评案例的得2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需包含项目名称,双方签章清晰等,系统等级)因合同信息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定的,单个合同不得分。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8日17:00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项目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书面声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投标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和有效的年检记录复印件(重庆市以外的测评机构还需提供市公安局出具的测评项目基本情况表

比选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八、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102号房间。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340247216。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方头条号

政务新媒体

商务投诉热线

重庆市商务委办公室

重庆市商务委行政服务大厅

公平竞争审查投诉热线

热线电话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