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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5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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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重庆市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站建立及运营服务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站建立及运营服务。

(二)费用预算:20万元。

(三)服务地址:重庆市。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重庆市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站需依托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实体设立,主要负责我市国际贸易摩擦(包括贸易救济调查、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和产业安全的监测预警、行业分析、信息发布;参与贸易救济案件应对协调、跟踪反馈;参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开展有关业务咨询、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借助本工作站业务网络,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数据指标体系、分析系统和案例数据库,对我市重点产业、主要贸易国别“双反”等贸易摩擦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风险识别,监测行业趋势动态,分析研判,通过网站、公众号、点对点等方式向我市企业提供信息预警服务。开展贸易摩擦情况研究,每年提交1份综合研究报告,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提出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我市产业安全的对策建议。

(2)广泛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分行业和区域,每季度实地走访不少于15家涉外企业,搜集企业贸易救济相关信息、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及时上报,引导企业设置专门职能部门或特定岗位从事应对贸易摩擦工作,协助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防范机制。

(3)动态搜集重庆企业贸易摩擦信息、困难问题、意见建议以及全国典型案例,每季度发布1次调研分析报告,指导企业规避和应对贸易摩擦风险。

(4)建立我市贸易摩擦法律服务机构及律师团队名录库,组织协调有关企业参与贸易摩擦应对,引导涉案企业积极应诉、维护权益,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和基础应对辅导,如填写问卷、分析案情、收集证据等;协助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组织参与行业抗辩、对外交流等工作。

(5)筛选我市重点对象企业,每年举办1场贸易摩擦业务培训交流会,参加人员约100人,日程1天,提升企业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法律意识和应对能力。

(6)组建不少于5名专业人员构成的服务团队,并安排至少1名值班人员,在工作站提供现场和电话咨询服务。

(7)探索实施贸易救济应对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申报商务部贸易救济相关示范项目。

(8)完成市商务委依法委托的政策宣传、调研接待、材料上报、会议活动承办等贸易救济相关工作。

(9)自觉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配合做好专项资金审计等工作。

二、评标方法及程序

(一)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评估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方案部分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评估方案、投标报价部分评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二)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通知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法人单位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诚信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司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评估方案

70

1.供应商需设计策划总体方案,包括工作站建立、运营、服务及其他相关事项;拟定工作站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根据供应商拟定的总体方案的全面性、专业性、可行性、针对性等方面横向比较评分。

优:50分,良:35分,差:15分,未提供:0分。

2.根据拟派项目主要人员的经验、资历(履历、从业时间、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横向比较打分。

优:15分,良:7分,差或未提供:0分。

3.项目内容安排情况,满分5分。有详细的进度计划,内容安排丰富,时间安排合理,能充分发挥工作站服务项目作用。

优:5分,良:2分,差或未提供:0分。

2

项目经验

20

1.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办过省级贸易摩擦工作站建立和运营工作,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2.供应商或所聘请人员(包括特聘人员,需提供聘用证书)开展过贸易摩擦业务相关研究,每提供一个公开发布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2分,满分10分。

3

投标报价

10

所有初审合格竞标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三、投标书内容

投标单位须按如下要求和装订顺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壹式叁份,每份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中标后该投标文件作为承办合同的附件,其承诺内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投标函;

(二)报价;

(三)资格条件相关资料;

(四)响应评审标准中的方案内容。

四、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305号办公室。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8: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兰婷

联系电话:023-6266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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