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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7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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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的委托,对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号:CQCBJQ2312-45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其他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4.15

50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三年预算金额为:24.1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合法的保险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公司。如果是保险总公司授权的分(支)公司参与,只接受保险总公司授权的一家分(支)公司参与磋商。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其业务范围须包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

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 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12月25 日-2023年12月2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售价: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网上(http://sww.cq.gov.cn/)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

CQCBJQ2312-450

项目名称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政府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号)

开票:□是□否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E-mail)


单位地址


注:发票为数电发票,于标书费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请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处,查询下载。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北京时间14:3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月3日北京时间14: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7:00。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采购项目编号。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023)8875885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四)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网上(http://sww.cq.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文老师

话:023-6266153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况老师

电  话:(023)88758852、88758848

传  真:(023)8850594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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