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7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7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9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9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再次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规定,针对目前我市二手车市场秩序、经营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出台应对政策文件,进而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繁荣二手车市场,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前期我委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区县、有关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多次座谈调研,并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经广泛公开征求意见,收集汇总并与相关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后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次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805381464@qq.com,或邮寄至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消费促进处2002办公室。联系人:陈梦鹤;联系电话:62662701,152137363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18:00。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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