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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6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4-10-16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6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成文日期 ] 2024-10-16

2024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审核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2.4万元整。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除按内审一般要求外,审核机构需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予以评定。

(二)对申请2024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的各类票据材料、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各类确认函和通知、申报企业资格认定、照片资料等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项目情况及补贴金额,并对审核项目提出审核建议。

(三)所有审核项目在指出存在问题时,均应明确指出其违反何种法规或政策性文件某条款的何种规定。需提出审核建议。

(四)审核完成后,审核机构应组织整理有关资料移交市商务委归档。

(五)市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项目审核应在2024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并出具审核报告。

(七)其他事项:本次审核工作量预计约80个项目,审核机构需认真查验审核申报资料。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审核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0%)

20

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

技术部分

(40%)

40

1.总体需求理解(2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项目总体需求理解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切实可行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优得20分,较好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2.实施方案(20分)   

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并详细阐述服务能力及优势。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①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审核人员和时间安排合理,有详细的针对每项服务内容开展的审核措施,得15-20分;

②方案描述较清晰,较完整可行、审核人员和时间安排较合理,有较为详细的针对每项服务内容开展的审核措施,得10-15分;

③方案描述不够清晰,不够完整可行、审核人员和时间安排不够合理,针对每项服务内容开展的审核措施不够详细,得5-10分。

④无方案或方案较差,得0-5分。

3

商务部分

(40%)

40

1.项目主要经办人员(20分)

①项目现场审核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全国领军(后备)学员或高端班学员(含在培)得5分,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或会计青年(后备)人才(含在培)得2分。②项目现场审核人员中,注册会计师在1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多10分。

③项目现场审核人员中,中级(含)以上职称3人(含)以上5分,3人以下不得分。

1.提供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可为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业绩(20分)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提供一份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得5分,满分20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章。

六、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2日18:00。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项目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项目审计经验证明。

(四)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五)审计实施方案。

(六)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七)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十)市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报送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栋21楼2109办公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023-62669012,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栋21楼21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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