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827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4〕374号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827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4〕374号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7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更好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充分释放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场消费潜力,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的操作性,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家居以旧换新政策有关举措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一、延长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时间。将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期限由“2024年11月15日09时至2024年12月25日24时(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期满政策即止)”调整为为“2024年11月15日09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期满政策即止)”。
二、细化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品类名录。将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范围涉及的39小类具体产品涉及的商品外延名录进行细化明确(具体品类名录见附件)
三、优化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核券次数。将“每个消费者限补2件(套),单件(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调整为“每个消费者限补6件(套),单件(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线上线下补贴标准保持一致。
四、优化调整家居涉补产品配送时间。将市商务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实施重庆市2024年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324号)中规定的“购买商品后原则上1个月内(最迟不超过2025年1月15日)完成送货”优化调整为“购买商品后原则上1个月内(最迟不超过2025年1月31日)完成送货”。涉补产品均应在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开票。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方头条号
政务新媒体
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