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党建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835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发〔2024〕47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835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发〔2024〕47号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关于印发《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4年12月16日




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加工贸易发展水平,促进扩大对外开放、稳定就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好服务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商贸发〔2023〕308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鼓励企业开展高附加值产品加工贸易

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稳产扩能、争取总部订单,稳住电子信息加工贸易产业集群,支持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加工贸易。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用足用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设立研发机构,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提高生产高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制造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精准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类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各类资金政策,进一步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创新。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综合保税区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快保税维修业务发展

推动保税维修规范健康发展,建立商务、海关、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保税维修政策宣讲,加强保税维修项目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市内综合保税区加快发展保税维修业务,允许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销售的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维修后返回国内,不受维修目录限制。在符合自贸试验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支持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参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及相关要求,开展飞机、船舶、盾构机等大型设备“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在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自产出口产品“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

三、加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接合作

持续推进加工贸易产业承接载体建设,加强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市级加工贸易示范区等载体的分类指导。支持各区县、开放平台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承接智能可穿戴设备、汽车、家具、纺织服装、玩具等加工贸易产能转移。积极利用专项债券支持梯度转移载体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梯度转移载体项目,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盘子”。积极组织参加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用好常态化产业对接服务平台,宣传推介我市投资环境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组织专题产业梯度转移对接交流活动。支持贸促机构、行业商协会等组织有意向的企业开展投资考察、交流对接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重庆海关、市贸促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财税政策支持

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承接载体引进更多外向型企业。落实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将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加工贸易企业办理正常退税平均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满足加工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自境外交易对手方购买料件加工后将成品卖给同一交易对手的,银行可为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抵扣业务资金结算。支持银行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融资、结算便利。全面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加工贸易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境外资金。加强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建立健全汇率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外汇套保工作。不断优化汇率避险产品和服务,用好用足汇率避险财政奖补政策,推进落实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担保增信措施。支持保险机构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商务委、市财政局、重庆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重庆营管部)

六、强化物流与用能保障

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中欧班列提质增效,提升长江黄金水道航运效能,强化对加工贸易产品的运力支撑。支持航空公司和物流企业结合加工贸易发展需求,新开、恢复、加密重要国际货运航线,推动国际货运航班稳定运营。探索以“量价捆绑”等形式为重点加工贸易园区制定差异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降低加工贸易企业国际物流综合成本。优化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强化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和重点加工贸易企业的用能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

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强化职业学校特色产业学院建设,打造制造业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培养优质产业工人和技术型人才。支持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各类培训。加强加工贸易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保障。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对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办法解决子女入学问题。〔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八、优化加工贸易管理与服务

进一步优化作业手续,提升便利化水平,放宽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优化加工贸易成品出口退换管理,简化国内采购设备出区手续。支持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加大对我市中小加工贸易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推动出台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力度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国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方头条号

政务新媒体

商务投诉热线

重庆市商务委办公室

重庆市商务委行政服务大厅

公平竞争审查投诉热线

热线电话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