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3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4-3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3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4-30 |
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重庆特装展馆搭建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的委托,对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重庆特装展馆搭建项目(项目号:CQCBJQ2504-168)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40.32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 40.32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
1.潜在供应商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期内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8日(9:00-17:00)。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
1.售价: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2.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网站自行下载。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9:30-10:00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5月9日10:0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网站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266733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6栋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胡老师
电 话:(023)8875885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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