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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3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发布日期 ] 2025-05-19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3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5-05-19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立法服务项目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拟对《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项目购买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立法服务

(二)主要工作内容:

1.配合采购人开展重庆市《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立法服务市内外立法调研;

2.起草立法文本,完成《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开展意见征求,修订形成《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论证稿);

3.组织《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论证稿)专家咨询座谈会(论证会),并出具专家意见;

4.协助采购人完成《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送审稿)》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论证与审查等立法程序;

5.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组织相关专题会议,根据调研和前期收集的意见建议,修订完善《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送审稿)》正式报审;

6.协助完成项目送审的其他必备材料(含规范性法律文件汇编、起草说明等相关文件);

7.采购人提出的与重庆市《重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立法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最高限价:30万元整,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取消参与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供原件备查。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服务方案

60

1.总体策划方案(0-3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立法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2.工作推进方式步骤和进度安排(0-2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立法工作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可行性,对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

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3.后勤、现场保障方案(0-1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后勤、现场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现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保障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10分,良:5分,一般:3分,差:1分,未提供:0分

2

项目经验

25

1.项目团队人员情况10分)

根据拟派项目团队特别是主要经办人员的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文件撰写能力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2.出访团组业绩(15分)

供应商近三年至今承接过类似立法项目,提供一份佐证材料得5分,满分15分。

3

投标报价

15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5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网站上发布(http://sww.cq.gov.cn/)。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7:00

(二)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9楼916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638364277。

(三)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现场提交或邮寄密封完整的资料(一正两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恕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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