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38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3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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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3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3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赴新加坡执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10周年系列活动有关任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赴新加坡执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10周年系列活动有关任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5年6月9日—6月13日
(三)服务内容
1.协助团组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
2.负责市商务委7名出访人员新加坡住宿、餐食等承办工作(含全程机票、签证、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等);
3.有效对接资源,配合团组事务性工作,配合成果素材收集与跟踪等具体承办工作;
4.协助组织境外公务活动;
5.团组费用由派员单位支付。
(四)费用预算:180910元(壹拾捌万零玖佰壹拾元整)人民币。(预算为1名厅局级人员,6名厅局级以下人员,其中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保险费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其中正文一份,副本两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含近三个月社保);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公司不足三个月的除外);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在招标时国际旅费(公务舱、经济舱)作为暂定报价,出国任务完成后,在预算内,据实结算。
(二)住宿、伙食、公杂等费用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渝财行〔2017〕69号)执行。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报价超过限额标准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需同时报送《因公出国(境)费用报价明细表》,列明全程机票、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等栏目。
五、投标事项
请投标人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2:00前,将投标资料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820室。
(联系人:韩西沁;联系电话:1899618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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