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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2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6-04-17 [ 发布日期 ]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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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6-04-17
[ 成文日期 ] 2026-04-17

第十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重庆特装展馆搭建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第十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丝博会)重庆特装展馆搭建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比选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第十届丝博会重庆特装展馆搭建

28.62

/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28.6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2号文件):

(1)本次采购为中小微型企业预留份额项目,只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2)本项目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

(3)小微企业中标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标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6栋813房间。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6年4月2117:00

五、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266733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6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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